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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驳斥"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难转正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09年11月24日11:48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称“国土部拟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调控房价”的相关报道,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媒体报道不足为信。对此,国土部正在汇总相关情况,并将于近期有所回应。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国家并未放开宅基地的流转,而“小产权房”更是难以转正。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国土部近日的调研,正在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将继续推广,而这一政策必将对楼市泡沫形成打压之势。报道被网络媒体广泛转载,不少媒体还就此发表评论。媒体引述此前的报道称,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从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同时,浙江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等部门,正在据此推进农村宅基地入市的相关方案。

  昨日,当记者就此事向国土资源部求证时,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媒体报道“不足为信”。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并未做过“农地入市”的表述,这种表述与房价更没有关系。

  浙江省农办改革指导处处长楼晓云昨日向记者表示,浙江省正在进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试点,在流转过程中,农民可用房屋或其他财产进行抵押担保,即放开了抵押担保权,但土地所有权不会改变。楼晓云表示,根据浙江省的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可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建设。同时,浙江省并未酝酿宅基地入市的相关方案。楼晓云还称,根据浙江省与国土部的合作协议,该项试点工作已经敲定,并将在浙江省的个别城市推行,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最终确定。

  “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以进入商品房市场,就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恐怕还很难实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向记者表示。

  赵松表示,现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作农业、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即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小产权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允许流转;农用地难以转为建设用地。

  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将是政策的长期趋势,但目前只是“慢慢放开”,限制仍然很大,且由于“小产权房”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应,国土部不会轻易“开闸”。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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