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锐
有调查显示,2007年是全国主要城市拍出土地数量最多的年份,但该年全国主要城市排名前10位的地王中,至今仅有2家完成开发,有4家土地还处于闲置状态,而且全国一线城市成为了土地撂荒与闲置的重灾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约有12块高价地仍处于闲置、延缓开工状态,而且都还留存于当年的“地王”手中;在上海,目前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处于批而未用的状态,涉及70多个房地产项目;在广州,2007年出让的27宗地块中未动工或缓开工的“地王”高达24个。
大大小小的“地王”之所以让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得来的土地“晒太阳”,主要在于拿地企业存在着几乎一致的四种博弈心态和行为:
第一,侥幸心态——仓促行事致使马失前卒。不少企业不作市场调研,不进行比价分析,手握资金见地就拿,结果导致面粉贵过面包价,开发成本过高,无奈弃工撂地。如华润置地在2007年12月份以6291元的楼面地价拍到的北京大兴17号地,当时周边房价只卖到6千块钱左右,华润在2008年年报中不得不计提高额存货跌价准备,而且该地块至今还未动工。
第二,赌徒心态——看涨房价谋求未来收益。由于拿地价格太高,与当时周边楼价相比没有明显优势,但地产商对未来房屋价格作出乐观预期,因此有意推迟开发和入市时间。如北京春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投标取得的北京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2号地,当时的楼面价达到4681元/平方米,春光房产一直推迟到2009年5月才动工,因为目前该区域的新楼盘最低时也卖到9000元/平方米。但是,如果开发商房价上涨的预期落空,要么继续闲置土地,要么因为不能卖出预期价格而自认倒霉。
第三,投机心态——寻找时机非法转卖获利。香港盈科大衍地产公司于2006年拍得北京长虹桥四号地块后,不仅三年半时间没有开工,而且于2009年8月将该地块作价转让给了香港上市公司瑞安建业,盈大地产赚取税前利润约2.35亿港币。
第四,轻责心态——约束不力引致肆意妄为。按照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应当依法无偿收回的,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不过,这一硬性规定在实践中几乎成为空文。原因是:如果土地闲置超过两年,开发商可以通过象征性开工以躲避政策追究,又能继续闲置,同时,即使开发商闲置过期,政府基本上没有按期收回土地;而即便是退地,开发商所付成本也是不关痛痒。
如广州市2007年未开发土地中总价最高的广州开发区块地,尽管当时拍出了44.75亿元的天价,但是最初开发商的定金只有8000万元,占整个地价的不到2%,倘若按照这个比例支付闲置费,显然对违规开发商起不到丝毫的震慑作用。约束机制的疲软导致不少企业既敢高价拿地,更敢长期荒地。
“地王”晒太阳所引发的负面经济效果不言而喻。一方面,由于土地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土地闲置容易导致土地供应紧张,造成了近些年我国房产市场整体性、持续性的供不应求,并助长了地价泡沫和房价泡沫;再者,土地存量闲置意味着土地的流动性受到抑制,引致土地市场交易信号的失真,土地价格发现机制扭曲;特别是部分企业在土地市场中的违规投机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游戏规则,使房地产开发成为只赚不赔的生意,既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对合法经营企业形成极大的不公平,市场优胜劣汰机制遭到破坏。
(作者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