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砒霜门 政府所下结论为何成了“罗生门”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4日09:44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例行发布“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和统一的3款果汁饮料“总砷超标”。一时间,两家企业陷入“砒霜门”。农夫山泉迅速回应,坚持清白;海口工商也坚称检测结果无误。直至近日,海南省卫生厅认为海口市工商局存在程序错误,后者紧急发出通知,3种抽检产品复检又全部合格。
饮料到底有毒无毒,竟成了“罗生门”。真相只有一个,但是各人提供证词的目的却各有不同,或出于美化自己的道德,或出于减轻自己的罪恶,或出于掩饰自己的过失,人人都叙述着一个经过“过滤”的故事版本。
人们对于食品安全出问题已经处变不惊,每每出现某种食品登上“毒品”榜,感慨一番“又出事了”,再反省一下自己有没有经常食用,已经算是能表现出来的最大关注了。但果汁饮料忽地被冠以“总砷超标”还是难逃舆论对“砒霜门”的恐慌。砷及其化合物都有剧毒,从武大郎惨遭潘金莲之毒手到日本“森永砷奶粉”中毒事件,从拿破仑死于砷中毒(遗发分析推断)到英国啤酒砷中毒,都有砷的踪影,而砒霜(氧化砷)则一直被认为是能致人死亡的毒药。“总砷超标”,如此恐怖的结论如何让人不为之打冷颤?然而,正是这样骇人听闻的消息,对于下定论的部门而言,却犹如随手拨弄一下头发、掸走身上一粒灰尘一般稀松平常。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告知被抽检单位。被抽检单位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质检部门采集样本时都有留样,复检时应对同一批次或初次抽检时留样的产品进行复检。也就是说,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才是最终检验结论。
对于认定“食品不安全”这种如此不稀松平常的事情(尽管太多了,多到麻木了),法律自然是有其规定的,但执行部门是否高高挂起,见仁见智。西方哲学家史里斯·博克说过:“信任是我们必须保护的东西,因为它就像空气和水源一样,一旦受损,我们所居住的社会就会土崩瓦解。”政府部门务必建立公信力,屡屡被提及、被强调、被证实,但是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些许公信力,很快就被这些莫名其妙、不依程序出具的结论销蚀殆尽。一些政府部门全然不顾结论是否真实可靠、没有瑕疵,不管企业会否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或者从中渔利),不理会民众将产生什么样的情绪,甚至压根不在乎自己将来到底还能不能凭“信”立本。
“砒霜门”不知道算不算已经落幕了,但是一些政府部门发布错误虚假信息戕害自身公信力的事件,恐怕不会轻易地销声匿迹。今后,政府部门对与重大民生利益相关的事情所下的结论无论如何不应是“罗生门”。没有公信力的政府将最终失去生命力。(洪丹)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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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