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手2010年煤炭产运需衔接,标志着煤价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但对于电力企业来讲,煤价波动始终是影响其业绩的最重要因素。近期,电力企业加快了煤炭基地建设,主管部门也在推动煤电联营和煤电长期供应合同签订。随着煤炭自给率提高,电力企业的议价能力也将得到增
强。另外,煤电长协比例提高后,现货煤价波动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力度也将减轻。
狂揽煤炭资源
为了化解近两年来电力企业的困境,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推行煤电一体化,解决电力企业的“燃煤”之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此前也曾提出,煤电联营可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在困难条件下的盈利能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2008年的情况来看,事实证明一体化的电力企业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一方面,自有煤炭资源可以保证供应,摊低燃煤成本;另一方面,煤炭业务收益能够“对冲”煤价上涨的负面影响。
从国资委网站可以看到,经过几次主业调整,目前除了中电投外,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和国电集团的主业都已经加上了“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一项。
根据业内人士提供的数据,五大电力集团2009年到2010年的煤炭产量将有望达到1.88亿吨,其中,华能集团和大唐集团的自给率达到20%。预计到2015年前后,大唐集团煤炭产量将达到1亿吨,国电集团的自给率将达到30-40%,华电集团和中电投集团自给率将达到50%。
分析人士称,由于近几年煤价上涨较快,大型电力集团在新建火电电源时,往往在前期工作阶段就会把电煤来源考虑进去,甚至还参与到运输环节,预计三至五年后,电力集团煤电运一体化的效果将会显现出来。
长协不可或缺
虽然电力集团控制煤炭资源量突飞猛进,但一位煤炭专家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这些公司目前所获得的煤炭资源都不十分理想,要么比较偏远,要么煤种不好。
据了解,由于山西等地的煤炭资源多已“有主”,电力集团拿到的资源多在新疆、甘肃、宁夏等地,如华能集团控股的华亭煤业位于甘肃,运输存在困难,或运输成本很高。有的资源则以发热量不高的褐煤为主,这也是电力企业同时大力发展煤化工的原因。
在国家发改委看来,煤、电企业签订长期协议保障电煤供应仍是必要之举,并将在运力配置上向长期合同、大宗合同倾斜。对购销数量、质量、价格等内容齐全、明确的长期电煤合同,还可按电煤意向框架总量的50%衔接落实长期运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也表示,要通过推动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逐步稳定电煤价格,切实保证市场供应。
同样,签订长期协议也将有助保障煤炭企业的销售。电力集团进军煤炭业不仅有助于其降低燃料成本,也会增加电企在煤电博弈中的筹码。据分析人士透露,一旦电力企业的煤炭自给率达到50%以上,就会显著减少对市场煤炭的需求。
目前,不少电力集团和煤炭企业都开始尝试签订长期合同。神华集团和华润集团签订了未来五年8500万吨的电煤供应合同;粤电集团和
广州控股都与神华签订了此类协议,广州控股的子公司还与
中煤能源、伊泰集团签订了2010年至2014年的煤炭供需协议。
煤炭上市公司的一位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有关签订长协的文件,此前煤企和电企签订的三到五年长期供货协议都是企业自主的市场行为。“集团煤炭产量越来越大,签订长协合同有助于稳定市场需求。”而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签订长协可以保证“手中有煤,心中不慌”。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