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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一审判决死刑 辩护律师质疑审判程序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12月18日20:06
  CBN记者 孙文祥 发自上海

  18日下午,关押在看守所的吴英等来那份姗姗来迟的“判决书”。

  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整个宣判过程约为50多分钟,但因为宣判材料厚达32页,法官单是宣读就用了40分钟的时间。“从宣判开始到法官将判决书交由她签字,吴英始终一言不发。”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告诉CBN记者。

  据介绍,在宣判现场,除了法院人士和吴英父母等在内的家属外,并没有多少记者到场。吴英的母亲一直流泪,其父亲吴永正在听到吴英被判死刑时大喊“法院不公正”。

  今年4月16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选择为吴英作无罪辩护。但昨日的判决并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而是认定被告人吴英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我国刑法194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非法集资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万元。

  但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也没有明确涉案的巨额资金流向。此前的庭审中,吴英坚持认为,所有的借款,除了付本还息外,就是投于公司经营中。一审判决书的解释是,被告人吴英不仅随意处分和挥霍集资款,巨额非法集资款本人竟无记录,公司账目也管理混乱,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均无法进行审计。

  “我也没有意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张雁峰说,宣判前他跟吴英见了面,简单商讨了案情,如果判重的话就要求上诉。

  但下午的判决显然让吴英家人措手不及。“判决后,吴英一言不发。我让看守给她转交了一封信,告诉她要"挺住",要相信法律,还有很多法律程序可以走。”张雁峰说。

  张雁峰表示,从判决书来看,法院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很多公司行为被认定为吴英的个人行为;吴英是正常的民间借贷,不能认定为诈骗;吴英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用于正常投资;吴英是向亲属借款,而非向公众。

  “最重要的是,法院的审判程序非常有问题,从开庭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审限。我们会就这些问题上诉至上一级法院。”张雁峰告诉记者。吴父则声称,这个案子判的太不公平的,肯定会上诉的。 (来源:第一财经网)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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