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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一审获死刑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上诉

来源:中国网
2009年12月30日21:17

  资料图为在法庭上的吴英。 中新社发 王旻 摄

  中新社金华十二月三十日电(记者袁爽)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因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庭宣判后,吴英本人虽然并没有准备上诉,但她的代理律师张雁峰却表示一定会上诉。

  据了解,在十二月十八日,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被浙江金华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英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又因其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判处其死刑的决定。

  在法庭宣判后,张雁峰律师便表示一定会上诉,但吴英本人开始却没有准备上诉。“她觉得该说的都已在庭上说了,法庭没有采纳,反正不会改判,再上诉没有必要,”张雁峰告诉记者,二十五日他专门去和吴英见面,劝她上诉,“我告诉她上诉是她的权利,上诉又不会加刑,而且总是有可能会改判的。”

  最终,吴英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二十八日)提出上诉,上诉状由吴英签字后交给看守所管教,随后转到金华中级法院。金华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于昨天收到了吴英的上述状,根据司法程序,这份上诉状和此案的全部材料,将由金华中院递交给上级法院浙江省高级法院。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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