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N记者 王佑
深南电A(000037.SZ,下称“深南电”)12月29日的一纸公告,再次引出了自己与投行高盛集团的石油期权合约纷争。深南电称,愿与高盛的子公司杰润(新加坡)私营公司(下称“杰润公司”)和谈,但拒绝赔偿。
在公告中,深南电表示,收到杰润公司来函,要
求公司立即支付因违约而给杰润公司造成的损失7996万美元(合计人民币5.4亿元)以及自2008年11月6日起截至2009年11月27日产生的利息373万美元,合计8369美元。与此同时,杰润公司又发给公司一封信函,提出分十三期付款、免除利息、只支付7996万美元的和解方案。
深南电对外表示,“不认可相关违约主体和承担方式”,会尽力和谈但不排除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昨天,CBN记者联系高盛集团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对方对此不予置评。而截至发稿前,深南电董秘胡琴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2008年3月,高盛全资子公司——杰润公司与深南电“未被授权的相关人员”曾签过两份石油期权合约。
第一份合约为,油价若高于63.5美元,深南电可获不超过30万美元的利润;如油价跌到62美元以下,每跌1美元深南电就亏40万美元。
第二份协议也与第一份类似:当浮动油价高于66.5美元/桶时,深南电A每月可以获利34万美元;当油价低于64.5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亏损“(64.5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期限在2009年1月1日~2010年10月底。
由于第二份合约双方在2008年底协商下被终止,因此导致深南电产生巨额亏损的主要是第一份合约。
事实上,双方签约时的2008年3月,国际原油期货价确实一直是高于100美元/桶。但随后因金融危机、投机过重等众多因素,导致油价暴跌,去年11月,国际油价跌破60美元/桶,深南电产生巨额浮亏,从而导致陷入了“对赌”巨亏的泥沼。
国金证券衍生品研究员范向鹏告诉CBN记者,深南电与高盛所签的两个协议与“石油套期保值”概念不同。套期保值的核心在于,原油的实际需求者要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油价的涨跌给自己成本带来的风险,企业再把这个原油的采购成本加上其他辅助成本,确定明年的销售价格,以求获得稳定收益,“但高盛的协议并不是这样的,深南电承担了相当大的敞口风险。”
今年前三季度,深南电的营业收入14.88亿元,净利润为1.68亿元。对赌造成的5.4亿元损失,占深南电前三季度收入的36%,超出了前三季度净利润的两倍多。
折戟期权合约的还有
ST东航(600115.SH)、
中国国航(601111.SH),以及
中国远洋(601919.SH)。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曾在《学习时报》发表文章称,央企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普遍发生浮亏和损失,当然首先要从企业自身找问题,但也与国际投行恶意兜售带有欺诈性的、设计复杂的高杠杆产品有很大的关系。
“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企业遭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滑铁卢,一些国际投行是罪魁祸首。”李伟说。
衍生品专家说,中国企业在签署有关协议时一定要首先准确地评估可能承担的风险,而不是优先考虑从中可获得多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