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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可投“AAA”级无担保企业债券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1月04日05:11
  东方早报记者 刘秀浩

  保监会昨天正式明确新近开闸的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券相关事宜。险资的投资方向将仅限于国内信用评级达到AAA级的无担保企业债券,并且投资额不超过发债企业净资产的20%。

  昨天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债券,其中无担保企业债券应当符合《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保监会规定,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企业(公司)净资产的20%;同一集团保险机构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合计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60%;单一保险机构投资具有关联关系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机构净资产的10%。

  为避免险资违规操作,保监会规定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定向认购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保险机构投资的无担保债券,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相关费率,真实反映市场需求。

  资料显示,2009年3月,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标准》并同时放行无担保债。2009年11月底,国寿、平安、人保和泰康四家保险机构首批获准投资无担保债券。

  按照保监会2009年发布的新规,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不超过40%。其中无担保债券的投资余额上限是上季末总资产的15%,高于股票10%的上限。

  此前,2009年12月2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份《草案》中,创业板和ST股票被列为了保险资金的投资禁区。不过,《草案》松绑了不动产及股权投资两种投资渠道。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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