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商(000056200056)今日公告,按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股东拟将百利亚太51%进行股份回转。
公告称,2009年10月15日,张晶女士与郑康豪先生签订了《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深国商第一大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51%股份转让给了郑康豪先
生,并已于协议签订后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张晶女士转让百利亚太51%股份的行为违背了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百利亚太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收购所持有的深国商30264192股B股股份”的承诺。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要求张晶女士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经多方协商,2010年1月10日,郑康豪先生与张晶女士签署了《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出售协议》将百利亚太51%股份回转给张晶女士。
公告称,协议部分主要条款如下:买卖双方同意,卖方出售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买方同意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卖方。卖方同意承担和负责支付因转让出售股份而产生应缴付的全部印花税。如卖方未及时支付印花税,买方有权选择代付并直接从应付卖方的转让价款中抵扣。在本协议生效后,买方将持有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1%。
公告表示,郑康豪先生和张晶女士约定于签订该协议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百利亚太股东结构和董事成员将发生变化,公司将视该事项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票自刊登本公告之日起复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