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黄淑慧
历时6年的葡萄酒“解百纳”商标争议重回原点。早报记者昨天获悉,200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需就“解百纳”商标争议重新作出裁定。
这意味着,“皮球”又被踢回了商评委。“解百纳”到底花落谁家,还须时日等待。无论是
张裕公司,还是长城、王朝等企业,都须等待商评委的下一次裁定。双方均表示,目前尚不明了商评委何时会启动重新裁定的工作。
2002年4月,工商总局商标局给张裕公司下发“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遭到业内企业的联合反对,这起漫长的知识产权案由此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