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产业经济

以旧换新与购置税减征政策可同时享受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1月19日11:59

  昨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该《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而在此之前,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一揽子政策中,就大幅提升以旧换新补贴额度,由之前的最高6000元提升至18000元。而不到1个月时间,再次出新政加大以旧换新力度。分析人士指出,明确两项优惠政策可同时享受,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现扩大消费与促进节能减排并举的目标。

  新政实施后,以车主报废一辆1.3升黄标车同时购买一辆10万元的1.6升排量小轿车为例,消费者不但获取以旧换新的补贴18000元,而且可以享受购置税2137元的优惠,一共可获取超过2万元的补贴。

责任编辑:董丽玲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