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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将实行新政 细则尚待制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1月21日11:24
企业养老金明年平均上调10%元旦起可跨省转移

  记者1月20日从禅城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禅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将采取佛山市新出台的相关办法。目前包括禅城在内各区都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原来执行的佛山市200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将废止。根据佛山市新出台的这一揽子民生政策,不仅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也能享有社保补贴。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距退休不足5年可补贴至退休

  适用人群:

  男性45周岁、女性35周岁以上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成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只要从去年1月起,用人单位招用这四类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有望申请到政府给予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的标准为:按为该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除医疗保险按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的缴费工资额最高不得超过广东省上年度社会人均工资标准。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据了解,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从首次申请补贴时计算)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根据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而相应延长,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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