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价调整春节后出台 “六大质疑”仍待解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22日10:35
昨日下午,备受市民关注的水务集团自来水价格听证会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22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根据市发改委公布的四套调价方案,代表们各抒己见,展开激烈的讨论。在讨论中,代表们最关心的话题包括:“涨价标准是否合理?”“特种用水究竟要不要涨价?”“设立优质水准备金是否合适?”等问题,还有代表自制“方案”,在听证会上“抛出”。
深圳市发改委表示,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将对调价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过市政府批准后,拟于春节后择机出台。
“六大质疑”:
1 优质饮用水专项准备金该不该收?
“为什么要提前收取优质饮用水专项准备金,为何不将饮用水优质后再收取?”在昨日的听证会上,首先对方案提出质疑的是鹏城康辉旅行社员工代表李长龙。他认为,发改委制定出的四套方案,只需要保留第一套即可,其余几套都有致命的“缺陷”。
而商业用户代表刘杰则表示,收取0.1元的优质水准备金有“作秀”嫌疑。
2 水价涨三成,是否太“离谱”?
低保户代表彭英认为,水价一下子涨三成,幅度太高,是普通老百姓难以接受的。她建议,居民用水22立方米以下的水费应该不要涨,涨价的对象应该在第二、三阶梯。同时,她呼吁应该关心城中村居民用水的价格问题。
在听证代表中,退休员工张福坤对水价上涨6角则表示理解。“深圳如此缺水,政府涨价,我坚决支持。”张福坤说。他认为,普通人家的用水一般不会超过22立方米,少抽一包烟便能支付增加的水价。
3工业用水涨幅是否过大?
在工厂负责管理水的消费者代表贾剑波认为,工业用水一下上涨50%是比较离谱的,企业像中低收入家庭一样,为了限制成本做了很多方法去节约水电。“涨50%太高了,涨30%以内是合理的。如果涨50%,那效益好的企业肯定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4究竟应如何细化居民水价阶梯?
在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即家庭每户月用水量设置“22立方米及以下、23~30立方米(含)、31立方米(含)以上”三个等级,各阶梯水价均有三至四成的涨幅。
水价调整听证会商业用户代表刘杰认为,“此阶梯并不能达到节水的目的,因为22立方米水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根本用不到。”
刘杰表示,他经过调查,一个家庭如果处处节约,每月可以只用4立方米水的。因此,刘杰自己重新细化了水价阶梯,分别为:4立方米及以下、4~18立方米(含)、19立方米~29立方米、30立方米(含)以上四个等级。
5 涨价时机是否合适?
对于水价上涨,听证代表邓建强则认为应该“叫停”。他表示,目前,还处于金融危机影响下的特殊时刻,水价上涨时机不合适,应该暂缓。同时,根据调查,惠州、东莞等周边城市的水价均低于深圳。
还有代表认为,目前,电价、燃气等价格均在上涨,如果水价再列入涨价“名单”,恐会引起“连锁反应”,给百姓生活带来负担。
6特种用水的价格应否上涨?
“所有的用水都涨价了,为何独特种水价不涨?”许多听证代表都在昨日指出,特种用水指的是高耗水、高利润率的用水行业,如桑拿、夜总会、洗车用水等,它们正是节水应该主要关注和针对的重点行业。
代表张福坤表示,既然普通居民的水价要上调,那么经营性用水的就更应该多涨一些。
刘杰也向记者表示,按照听证材料,北京特种水价最高,为40~60元/立方米,而深圳特种水价连全国大城市特种水价的平均值23.42元/立方米都没有达到,完全有上涨的空间。
回应
特种用水仅占0.86%不提价影响有限
对于听证代表反映的几个问题,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彭鸿林作说明称,水价调整是在要涨价的前提下进行的。听证代表反映居民用水能否不涨价或少涨价,居民用水占所有用水量的50%以上,居民用水如果不涨,负担就要转移到其他用户身上,所以根据保本的原则进行调整。几个方案中,特种用水价格都没有调整,彭鸿林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根据2008年的相关规定中要不断缩小分类水之间的价差的精神,所以从上到下都在推行工商业用水同价。此外,尽管对特种水调价能推进该类用户节水,但无法防止出现“售水”行业这种畸形的产物。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特种用水类价格不作调整。根据水务集团统计,目前特种用水占所有用水比例只占0.86%,所以特种用水提不提价,对其他用户没有实际影响和意义。
涨价原因
供水成本大幅上升
据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刘诚辉科长介绍,深圳水价自2004年调整后至今未动,5年多来供水成本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单位成本与2004年相比上升了0.2277元,升幅为11.79%。
从去年4月1日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从0.025元/立方米上调至0.12元/立方米,深圳的原水价格也须作调整。
国内35个大中城市的综合水价平均为3.77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而深圳平均水价为3.28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约低于平均数0.5元/立方米。
刘诚辉表示,随着投入的增加,市水务集团供水成本逐步上升。2008年自来水净资产利润率为0.84%。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应为6%~8%,这种低利润状况持久下去,将不利于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发改委还认为,长期以来,居民用水价格低于供水成本,这样不利于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此外,优质饮用水工作的推进需政策的支持。近五年,市水务集团已投入10多亿元对供水设施进行投资建设。据测算,后续仍需投入约15亿元进行水厂深度处理、管网改造等一系列工作。(阮晓光、高靖)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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