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舍方有得,以生产“黄海”牌客车而著称的曙光汽车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曙光股份”)如今正面临舍与得之间的考量:要想配股融资,先要现金分红。
1月28日,面临资金之渴的曙光股份(600303.SH)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向全体股东配股的一系列议
案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
去年12月31日,曙光股份宣布了公司的配股计划,拟以9月30日总股本2.2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不超过3股的比例配售。
曙光股份表示,公司本次配股拟募集不超过4.8亿元,所募集资金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由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为4.8亿元,项目完工后将具备年产5.5万辆皮卡、SUV配套车身的生产能力。
在宣布配股计划的同时,曙光股份还宣布了公司最新的对外投资计划。公司拟参与投资全资子公司诸城曙光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6246.7万元,其中4246.7万元由诸城曙光自筹,其余2000万元由公司投资,作为增加诸城曙光的注册资本金。
资金短缺 在曙光股份一系列雄心勃勃的发展战略的背后,是资金面上的捉襟见肘。
早在2009年半年报发布之际,国泰君安就曾发布研报称:2009年上半年曙光股份的负债率近70%,同比提高超过4个百分点,呈持续提高之势,导致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趋于弱化。
记者注意到,这种状况在三季度并未得到缓解,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攀升到72.36%,由于当期增加金泉项目贷款4.25亿元,三季度末的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745亿元,增长117.58%。
在资金压力不断加剧的同时,公司的经营状况进展缓慢。2009年3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3亿元,同比下滑18.03%。不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50.63%。
欲取先予
但曙光股份的配股方案面临挑战,证监会2008年出台再融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曙光股份的投资者,执掌武汉正标基金的私募人士谭正标表示,这就意味着,如果曙光股份像要进行配股融资,需先进行现金分红。
记者注意到,2007年度,曙光股份每股收益为0.48元,当年每10股分红1元;2008年,每股收益在0.30元,每10股分红0.5元。
曙光股份2009年的年报尚未公布,但其于1月26日发布的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09年1-12月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照此计算,曙光股份在2009年将获得每股收益大约为0.45元每股。
按照30%的比例计算,曙光股份三年来每股共应分配0.369元,07和08两年共分配了0.15元。若想满足证监会再融资的规定,2009年还需分配0.219元,按照现在2.22亿的总股本计算,需现金分红4861.8万元。谭正标表示,以每股收益对公司可分配利润进行估算虽有些粗略,但如果再加总年初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得出的数据“只会多不会少”。
除了现金分红,曙光股份也具备了在年报送转的潜力。谭正标对记者表示,曙光股份在历年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巨额的资本公积,也可以考虑将转增和配股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