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N记者 任亮
高市盈率发行及由此导致的超募现象,归根结底乃询价对象的不合理报价所致 中国证监会日前在上海西郊宾馆举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会上,如何破解发行市盈率过高的问题,成为各方激辩的焦点。
发行市盈率逐步推高 在2009年6月29日,IPO
制度市场化改革后第一只新股
桂林三金(002275.SZ)开始发行,这也是真正意义上没有对其发行市盈率进行窗口指导的第一只新股。
而近8个月以来,据Wind资讯统计,已有146只新股以市场化定价的方式开始或完成发行,包括14只主板新股、50只创业板新股,以及82只中小企业板新股。
所有的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是如此。尽管市场化改革方向已经被市场认同,但进入后窗口指导时代后,一些问题也随之逐渐显现出来。其中包括被市场各方高度关注的发行市盈率过高问题,以及上市公司严重超募问题。而这也反映出目前的询价机制尚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改革初期,桂林三金等发行市盈率仅30倍出头,第一只主板新股
四川成渝(601107.SH)也仅为20倍。但随后
中国建筑(601668.SH)便迅速将发行市盈率推高。作为唯一一只市场化定价发行的超级大盘股,中国建筑发行市盈率高达51.29倍。
而这仅仅是个开始,随后,多家公司开始挑战高发行市盈率。创业板的推出将这一趋势推向极致。目前,已经有5只创业板新股发行市盈率高达百倍以上。中小企业板最高也达86.54倍。
据Wind资讯统计,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后至今,主板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45.86倍,中小企业板为51.06倍,创业板为68.62倍。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此次研讨会上指出,发达国家市场发行新股,通常绝大部分由机构认购,因此这对机构报价的约束力是比较强的。而A股市场的情况是中小投资者参与的程度和意愿强烈,80%的股份要分配给中小投资者,所以定价的约束力不太充分,这在客观上出现推高新股价格的倾向。
经济学家华生也认为,发行市盈率高有其合理部分,但总体的市盈率都偏高,就反映了二级市场股价存在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华生认为还要加快推行发行审批的改革,同时推进再融资以及股本扩张的市场化。
发行市盈率过高也导致了新股纷纷跌破发行价。多位专家均认为这是对市场有利的。只有跌破发行价,尤其首日跌破发行价,才能够倒逼询价机构进行合理报价。
严重超募 高市盈率发行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发行价高于发行者预期,并由此产生超募现象。而超募现象则随着创业板新股发行而日趋严重。
有投行人士曾向《第一财经日报》指出,对于投行来说,发行公司超募得越多,那么其获得的承销费率就越高,这也是超募的动力所在。
对此,业内人士也纷纷建议,改变现行等级累计承销费用计费方式,如超募资金部分不再计入承销费用;同时加强对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等。
而据本报记者去年底时获得的消息,证监会相关部门也将在发行、定价、审批、承销和配售等环节作出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争取在今年遏制或减缓这种非正常状态。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也在此次研讨会上指出,承销商内部各部门要归位尽责,保持相对独立性。
但华生在此次研讨会上并不认为超募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在他看来,很多企业募集资金原来的额度就是根据能够批的额度算出来的。企业面对的形势瞬息万变,这个月跟下个月、再过几个月又不一样,所需要的募集资金都会有差异。
无论高市盈率发行,还是由此导致的超募现象,归根结底是询价对象的不合理报价导致的。
宋丽萍建议,建立对询价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估机制,强化对询价对象信用的约束。据她透露,在创业板50家企业的询价过程中,有少数询价对象多次出现非理性报价和其他不当行为,承销商既对此有看法,也向交易所进行了反映,但是依然无法将它们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