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金证券等主办的中国私募基金2010年会上周在北京召开。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监张剑辉表示,证券投资类私募基金过去两年迅速扩容,甚至2008年的市场大跌也没能阻挡行业步伐,新一年里国内私募总规模达到1000亿很有可能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则表示,私募基金应纳入基金法监管,在立法方面应给予私募基金以合法的地位,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应采取备案制。近年来,阳光私募基金借鉴公募基金在资金托管、账户监督等方面的特色,并且在利益捆绑、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出良好设计,因此作为一个行业在国内市场迅速兴起,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与市场关注与认可。
吴晓灵认为,当前给予管理私募基金的管理公司及其募集的私募基金合法的法规地位是当务之急。研究私募基金的监管重要的是要控制其融资范围和杠杆率,私募基金行业须自律,同时必不可少的是立法明确社会认可的行为规则和界限。原《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也表示,私募基金需要纳入基金法规范,监管层应以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为基准点,转变监管思路,促进公募与私募基金协调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