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解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长期课题。为满足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强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合作性和政策性相结合,
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促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体系,加快做实三农事业部;指导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继续深化内部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重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在不久前召开的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央行对今年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
2009年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人民银行积极参与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进程,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添砖加瓦。2009年,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农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治理架构初步建立并开始运转,风险控制体系趋于完善,内部改革和机制转换工作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平稳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农业银行积极探索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以服务创新和事业部制改革试点为主线,不断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支农功能得到了很大发挥。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9月末,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和县域贷款余额分别达1.13万亿元和1.18万亿元,扭转了几年来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县域贷款余额和占比双下降的局面;累计发放惠农卡2967万张,通过惠农卡为216万农户发放小额贷款,贷款余额达568亿元。在福建、浙江、山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七省(市)开展的三农事业部试点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于10月份在全国推开。
去年一年间,按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一行一策”的原则,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相关问题,大力开展调研工作,为论证改革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确保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的基础上,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拓展支农领域,支农能力不断增强。同时,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全面推进内部综合改革,为全面改革做准备。
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2009年,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从改革前的2002年末至2009年9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分别从19875.49亿元和13937.73亿元扩张到67286.56亿元和46781.29亿元,分别增长了238.5%和235.6%。同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断扩大。农户贷款已从2002年的4218.7亿元增长为2009年6月末的15996.6亿元,增长279%;同期,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分别从745.70亿元和235.33亿元扩张到2148.61亿元和1373.12亿元,分别增长188%和483.5%。
自2003年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农村信用社长期积累的沉重历史包袱逐步得到有效化解,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支付风险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明显改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支农信贷投放显著增加。截至2009年9月,采取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两种方式,共计对全国农村信用社安排资金支持1716亿元,累计支付专项票据利息80亿元,减免营业税、所得税585亿元,实际拨付到位的保值贴补息为88亿元。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比2002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农业贷款余额2.1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和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分别为44%和95%,分别提高4个和14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余额1.66万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近3倍。
部分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产权组织形式。截至9月末,全国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9家,农村合作银行181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2055家。此外,省级政府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得到初步落实,内外部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前景的信心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