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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1元 金螳螂大股东向高管派发“红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2月04日05:06
  每经记者朱秀伟

  一场让人看不懂的股权转让!

  金螳螂(002081,收盘价31.91元)在今日(2月4日)发布了控股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大股东金螳螂集团将持有的2200万股限售股转让给包括公司董事长在内的43位高管。按照昨日收盘价估算,这部分股权市值高达7.02 亿元,令人惊奇的是,高管们的购入成本仅为1元/股。更蹊跷的是,高管们为了取得上述股份不惜动用法律武器。

  转让价格仅1元/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公司大股东金螳螂集团与倪林等43人于2009年11月26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董事长倪林、总经理杨震等43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金螳螂集团持有的金螳螂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34%。

  让人惊奇的是,这部分股份转让价格为1元/股,2200万股仅需要2200万元,而按照昨日收盘价这部分股权市值高达7.02亿元,虽然这部分股权尚不能流通,但比较金螳螂上市以来的最低价13.51元/股,仅1元/股的购进成本也绝对是包赚不赔,而且截至去年三季报,金螳螂每股净资产高达3.78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也高达1.85元。

  显然,金螳螂高管们在农历新年前收到了一个大股东派发的“大红包”。

  具体来看,股权分配基本是按照职位高低进行,比如董事长倪林和总经理杨震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就达131.67万股。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司财务部经理周文华此次获得股份最多,共获得923.74万股,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41.99%,占公司总股本的4.34%。

  蹊跷的股权转让

  按理说,大股东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无可厚非,但事实却并不简单。

  公告称,金螳螂集团本次协议转让所持金螳螂10.34%的股份给倪林等43人,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金螳螂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持续服务于上市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增长。

  但是在2009年11月26日签署协议后,金螳螂集团却未在约定时间内将股份过户给上述受让方。

  随后受让方高管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调解,受让方与金螳螂集团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金螳螂集团将其所持2200万金螳螂股份转让给受让方。但法院调解后,金螳螂集团未能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2010年2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过户裁定书》,裁定金螳螂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起人股份)2200万股过户至43名受让人名下。

  正如公告所说,大股东是想要激励公司高管,但在实际操作中似乎又是如此不情愿,一拖再拖,最后高管不惜动用法律武器才保证交易的完成。

  “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公司现任高管和大股东可能存在某种矛盾”一位关注金螳螂的研究员昨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由于缺乏公开信息,背后秘密无从知晓,但有一个时间点值得关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日期为2009年11月26日,这与金螳螂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登记日仅隔一天。

  早在2007年金螳螂就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以2009年11月27日为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期可行权的129.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统一行权,而股权激励对象都是公司高管,行权价格高达21.55元。

  从22.55元的行权价到1元/股的转让,这份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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