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议会近日通过了一项立法,以收紧该国的外国投资法规,阻止外国投资者通过复杂的收购安排来绕过现行收购法规,获得澳大利亚公司的控制权。
这项法律的草案是去年二月提出的,当时旨在应对力拓公司与中国铝业公司间的资产收购交易,不过这项交易后来已被放弃。如果交易能够完成,中国铝业公司有可能通过收购力拓的资产和可转换债券,最终获得该公司18%的股份。
这项法律的通过,意味着澳大利亚监管部门判断一项复杂的融资安排是否会被用来在当前或未来对某家澳大利亚公司施加影响力或控制权时,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将被视同于股权。
该法律要求,外国投资者需告知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在其投资交易的哪些环节可能出现上述需视同于股权的情形。
(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