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召回门叩问中国召回制
目前,丰田召回事件似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最新消息是,不到一年时间里丰田汽车在全球召回的汽车已经累计到800万辆左右,超过了其2009年全球销售量。另一个消息是,丰田将在本周公布刹车故障处理方案。
丰田汽车召回事件“被”关心、“被”推波助澜,除了其为史上最大规模汽车召回事件之外,笔者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是这一事件加大了人们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愈演愈烈的猜想。事实上,通用、福特等美国本土汽车企业确实成为了丰田召回事件的最大受益者。二是以丰田为代表的全球经营模式受到质疑,即由于倡导大规模的模块化生产,一个部件发生故障,直接导致多款车型同时召回。
不过,在丰田“被”关心之际,笔者认为,本次事件各方对消费者的态度也值得我们去玩味。从中我们或能体会到,我国的汽车消费者更应该“被”关注。
首先看看美国交通部,美国交通部长拉胡德2月3日在参加美国众议院听证时说:“我对任何拥有那些丰田车的人的建议是,别开丰田车。把它们送到车行去,因为他们认为能修理好。”美国交通部在一份声明中则表示,正考虑对丰田的危机处理方式提出民事诉讼,最高可对其处罚1600万美元罚金。
再看日本政府,据媒体报道,1月29日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直岛正行就丰田公司大规模召回和停售多款汽车一事,敦促丰田尽快拿出合理方案,保护消费者信心。
2月5日,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总裁丰田章男在公司本部也就丰田汽车全球召回事件道歉。同一日,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加藤雅大在北京表示:“我对于由于丰田汽车质量问题给广大的消费者及相关人员带来的各种不安及忧虑,表示衷心的歉意。”对于丰田的态度,笔者认为,虽然在召回事件之初丰田表现得不够积极,但如今丰田能启动一个千万辆级别的召回,说明它还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跨国企业。
笔者搜索查看了众多上述各方近期的主要言论,几乎全部都涉及到消费者,且围绕的中心也是消费者。
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对消费者的重视还是不够,这一点从数量上就能窥见一斑。比如,在2008年,美国还是当时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实施召回778次,涉及车辆2220万辆次,超过当年美国市场一年新车的销售总量。而2009年中国成了全球最大汽车市场,汽车年产销超过1300多万辆,而召回的整车只有130万辆,只相当于新车产量的1/10。按照笔者对汽车行业的了解,以目前我国汽车制造、检测和管理水平,没有理由认为我们问题车辆的比例比发达国家还低。
从召回结构上也可以看到我国在关注汽车消费者上的差距。美国2008年实施的召回中,其中主动召回占60%,33%是缺陷调查办公室“指令召回”;而在中国市场,以统计资料较为齐全的2008年为例,这一年我国汽车召回事件47起,没有一起“指令召回”,这些召回基本上都是备案召回。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的是,“指令召回”的比重多少,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相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的重视程度。因为所谓指令召回,指的就是主管部门要求制造商按照指令召回程序的规定进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当然,我国的消费者没有“被”重视,和我国目前缺陷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性很高,比如“指令召回”过少就是一例。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郑卫华曾介绍,由于缺乏法律支撑,在面对相关调查时,一些企业可以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调查,如此情形下,何谈指令性召回。
还有就是汽车厂家的违法成本太低,在美国,由于实施柠檬法,企业出了问题不召回就可能破产;在日本,召回制度中引入了刑事责任,对拒不召回或隐匿召回的,除对法人处以上亿日元的罚金外,对个人课以刑期一年以下的监禁。
因此,从丰田召回事件中,不仅仅丰田在全球经营中的得失值得我们借鉴学习,还应该学习的是各国在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