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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一次来年保费可上浮三成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崔烨
2010年02月12日14:39

  昨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沪上数家大型产险公司回应:《通知》重申了对酒驾的打击力度,有利于降低保险报案率,稳定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

  临近春节“特别重申”

  《通知》明确了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本来不管是商业险还是交强险都已经上了平台,只要有酒驾肇事记录,来年不管到哪家车险公司投保都会‘有案在身’。 ”中国人保相关人士表示,“费率上的透明,导致不存在保险公司擅自加收或减收的问题。而对于酒驾肇事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

  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车行业务部总经理陈强则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保监会和公安局共同下发的书面通知,估计《通知》的文件马上也会下发到公司。在陈强看来,此次的通知可能是一次节前的“特别重申”,因为“春节要到了,饭局和聚会也会相应的多起来,难免有酒水应酬”,他表示这样的《通知》还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春节加上春运,酒后驾车事故难免会引起很大的社会麻烦,而这份通知应该就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的安全角度出发的。

  “上海在不久前进行的打击酒后驾车行动已经比较成功了,现在整个社会氛围都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了’。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份《通知》更多地是对那些打击酒驾力度还没完全到位的地区的鞭策。 ”

  “清扫”酒驾报案率下降

  《通知》显然有利保险行业。陈强透露:“之前对醉酒驾驶的清扫行动,使行业内的赔付率明显下降”,相关数据也显示,从2009年底强力排查醉酒驾驶开始,保险公司的报案率下降了10%~20%。“赔付的减少,令我们的保险公司盈利增强,也能更好地为其他客户服务。”陈强认为,“这次《通知》的重申,是对保险业相关规章制度的有一次检验和有效的监管,这对保险行业的优化发展也有帮助。 ”

  在春节期间保险公司会否有一些相关的提醒客户注意驾驶安全的活动?平安方面表示,由于临近春节,可能不会有特别大的宣传活动。但是,“我们已经在制作一批服务手册,其中不仅包括了如何理赔、合作单位的信息,还有许多的春节驾驶温馨提示。”陈强表示,平安此次在服务手册中就将拒绝酒后驾车作为一个主要的方向,“3月份,我们会将这份手册连同保单一起发给客户,也是能配合通知的步伐的”。

  除了以文字形式来做春节安全驾驶的宣传外,陈强还指出:“我们会通过业务员和车行等各种渠道来做这方面的宣传。”他认为,保险公司的响应也只是一种补充,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驾驶员的自觉配合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城市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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