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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仅靠“最低工资”来化解“用工荒”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冯兴
2010年02月22日11:12

  不能仅靠“最低工资”来化解“用工荒”

  去年初,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减速,大量农民工失岗返乡。然而,情况很快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由于经济迅速回暖,今年春节后,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严重的“用工荒”现象。

  据统计,目前,珠三角地区缺工超过200万,“世界工厂”东莞缺工超过百万。虽然年前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后,北京、重庆、东莞、上海、深圳等地也纷纷表示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然而,“用工荒”现象依然如期而至。

  从“返乡潮”到“用工荒”,一方面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措施及时有力,经济形势不断企稳回升向好。同时,珠三角、长三角等地企业订单开始回升,导致招聘需求激增,也预示着我国的出口正在慢慢恢复元气,是一个可喜可贺的好现象。

  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我国目前整体劳动力结构失衡等深层次原因。一边是“就业难”,一边却是“用工荒”;一边是企业对中高级技术人才“求贤若渴”,一边却是民工以缺乏专业技能者居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化解“用工荒”成了一个我们必须应对的问题。

  笔者以为,化解“用工荒”问题,除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之外,还需要以长远眼光建立一整套长期稳定的工资增长激励机制,想办法留住人,而不是任意“辞退”;另外,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加大对中低劳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投资,让民工在工作中得到价值的不断提升。

  当然,我们更需尽快打破不合理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从社会保障、子女就读,甚至户籍等方面给予农民工以应有的和城市人同样的权利,给他们应有的尊严和权力,让他们对这个他们付出汗水的城市拥有一份“归属感”。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在城市稳定就业”。只有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高层次诉求,使其享有应有的福利和权利,才能让他们在城市“稳定就业”,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用工荒”问题。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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