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财经人物 > 大人物

江平私权保护第一人

来源:《中国消费者》杂志
2010年02月22日15:49

  本刊记者 吴 洁

  2010年1月13日上午,踏着咯吱咯吱的残雪,记者如约叩开著名法学家江平位于北京南四环的家门。

  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会客室里弥漫着书香、花香,浑厚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过道传来,一位身材魁梧、精神矍铄的老人略带蹒跚地从书房走出来。稀疏的头发全白了,明亮的眼镜背后,是经过岁月积淀才有的坚毅、淡定和从容。

  江平慢慢地坐到沙发上,随意地跷起二郎腿,行动虽然迟缓,但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位80岁的老人装有一副假肢。

  这位在法学界被人称颂为民法泰斗的老人,说话底气十足,宽厚随和,善解人意。

  江平祖籍宁波,1930年生于大连。少年时,他立志做一名记者,1948年如愿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作为新中国首批留苏学生,被国家选派进入莫斯科大学学习法律。因成绩优异,1956年提前一年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

  1957年,江平被打成右派,不能再上讲堂了,被强制劳动改造。悲剧接踵而来:婚姻失败,又在一次事故中失去了一条腿……一个满腹经纶、踌躇满志的青年竟然变成“人民的敌人”。

  22年后,当他重执教鞭,就矢志不渝地将自己的后半生交与了法律讲台,把全部身心融入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法治进程中。

  1988年,江平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新一任校长。又由于“护犊”,江平成了法大任职最短的校长。

  他平静地接受了卸任校长的现实:“从教师中来,到教师中去,我想起陶渊明的话,‘田园将芜,胡不归!’回归到自己的学术家园,我感到由衷的欣慰。”写诗自勉:“残肢逆遇未曾摧,乌纱抛却田园归。宠辱应似花开落,忧国何分位尊卑。世事沧桑心事定,胸中峰壑梦中飞。长夜寒冬无声处,信有大地响惊雷。”

  任职这短短的一年半,使他成了法大师生心中永远的江校长。今天的法大校园里,他当年题写的“法治天下”的石碑依然矗立。

  在中国民法立法进程中,江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奠基作用。

  1986年始,他参与了诸多重要立法工作,如《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家赔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信托法》等。

  江平颇自谦,称他只是对《行政诉讼法》作出了一些贡献。《行政诉讼法》作为中国第一个“民告官”的法律,改变了行政立法的模式——从实体法改到程序法,正是江平首先提出来的。也正因如此,“民告官”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制度。

  在私权保护立法问题上,江平被公认为居功至伟。江平认为,法律本身代表了整个人民的利益,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应该特别保护弱势群体,但并不等于弱势群体可以滥用自己的权利。《物权法》规定,私权要保护,但私权不得滥用。

  尽管离休多年,但老人仍传道授业,带博士生。每当出现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发生重大法治事件,老人总会在第一时间站在法律的宏观视角郑重表态。他的声音,一次次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反响,直接或间接推动了社会法制化进程。

  当记者婉言提出想用老人照片作杂志封面,又怕他为难时,江平朗声笑了:“不就是照张相吗?”

  老人善解人意地调整了一下坐姿,仔细扣衣领扣:“这样可以吗,不太正式吧?”摄影记者说还是刚才那样更好,老人笑着又解开领口:“领口翘着好啊?”

  随后,又起身带我们上书房拍照。书桌上,床边的案头,到处摆满了书。书房墙上、过道里挂着大幅照片,有老人的独照,甚至还有老两口补拍的婚纱照。在现代感和怀旧气息交叠的光影中,江平和老伴相濡以沫,安详幸福溢于言表。■

  

责任编辑:钟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