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2月24日,江苏新沂市试水“一权一房”发出首笔贷款至今,已有80多家农户提出贷款申请,新沂农合行已发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12笔共71.7万元。其中用于养殖业的5笔27.2万元,钢模板及装潢的各1笔18万元,经营超市的1笔4.7万元,加工业的1笔3万元,运输业的3笔18.8万元。
江苏新沂市在探索金融促农创业致富新途径中,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纳入有效担保物范围,率先在全省推出了“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住房的特点,以及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新沂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试行办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行办法》、《集体土地住房(抵押)流转处置试行办法》等五大规章。并明确了以“贷款额的1%安排奖励补贴资金,按1∶7的比例设立抵(质)押贷款风险基金”的方案,即该市农合行发放农村“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1万元,政府就在财政风险基金专户中存入7万元,以此保障权益、规避风险。
据悉,该市草桥镇古墩村、港头镇新圩村作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棋盘镇大冲村、高流镇程徐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的试点,贷款如在10万元以下的,乡镇支行既可审批发放。贷款逾10万元的,则由总行负责审批,保证贷款及时发放。
据了解,该市现有农房21万户,确权农村土地26万亩。农村住房总面积2500万平方米,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
为此,该市规定,当地农民在依法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房产权属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后,即可申请办理“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质押认定价值的60%,期限按生产周期和经营需求确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的,不得超过有效土地承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