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旧车为什么按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险保费?”昨天,北京车主张女士因为车险保费在续保时上涨了近千元,而愤愤不平。据了解,在商业车险折扣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今年以来许多北京车主都发现续保保费明显提高,而导致保费提高的主要原因就是,保险公司车损险新车购置价标准的提高。
昨天致电本报的张女士介绍了日前续保车险时的“遭遇”,“除了商业车险的折扣略有上浮外,导致保费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新车购置价标准的变化。”张女士买车时的价格大约10万,去年买车损险时,保险公司定的新车购置价为8万,今年续保这辆车非但没有“折旧”,其新车购置价标准反而提高至10万元,车损险保费因此大幅提高。“车损险不考虑车辆折旧,这太不合理了!”
昨天,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首先介绍了新车购置价的实际意义。“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在车损险中确定新车购置价,实际上就是确定被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以张女士的座驾为例,其新车购置价从8万元上涨至10万元,其实质是车辆车损险保额上升。
■为什么车损险保费近期上调?
自2006年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与其配套的新商业车险条款随之出台,为什么车损险保费近期才上调?李枫解释,这与北京车险信息平台的完善有关。以前由于难以完全掌握汽车市场价格信息,大部分保险公司在确定新车购置价时,随意性较大,因此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车辆,在不同公司购买车损险时,由于各自新车购置价不同,保费也各不相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此前委托第三方公司,根据北京市场主流车型价格确定了比较权威的新车购置价标准。今年以来,有关数据已进入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并成为保险公司确定新车购置价的标准。
■车损险保费能否跟随车辆一起“折旧”?
如果车主不接受以新车购置价为标准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车损险保费能否跟随车辆一起“折旧”?李枫介绍,根据有关保险条款规定,投保车损险时,保险金额的选择确定有三种方式,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了以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投保(即足额保险)以外,还有两种不足额投保的方式,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以及在新车购置价内双方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李枫表示,在正常情况下,车主如果想获得全面保障,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的方案比较合算。李枫表示,目前北京保险协会还没有接到过因新车购置价上涨而投诉公司的案例。
以张女士为例,其新车购置价是10万元,假设目前市场上同类型车已降价至8万元,张女士足额投保车损险保额为10万元,不考虑费率优惠,保费约1500元。假如张女士保险期内发生车辆部分损失的保险事故,车辆的修复费用3000元,如不考虑免赔率、事故责任比例,保险公司将按3000元全额赔偿。
如果张女士以不足额投保方式购买车损险,以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即实际价值投保。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而不是全额赔偿。假设张女士续保时,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为7万元,张女士据此投保车损险,保费将降低数百元,在保险期内发生部分损失事故,保险公司也将按“保额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7万/10万)”,即70%进行赔付。
■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是否会被拒绝?
记者在采访时,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一个较“极端”的案例。某车主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9万元。在车辆发生负全责的追尾事故后,该车主为自己修车支付费用超过一万元,后保险公司因车辆自身价值仅为一万元,而拒绝赔偿修车费。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日期距报废期仅数月,车辆市场价值极低,该车主花费1万余元修车,明显已超出了合理、必要范围。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赔偿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否则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赔偿;被保险车辆完全毁损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偿其实际价值。
有专家表示,使用老旧车辆的车主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约定车损险的投保金额,甚至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可以考虑弃保车损险。
保险公司是否会出于自身利益原因,拒绝车主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或协商确定保额?李枫表示,不同的方案对保险公司而言,对其经营效益的影响差别不大。保险行业在厘定车险费率时,已经综合考虑了车辆部分损失和全部损失两种情况。而且,车辆发生部分损失的比例远远高过全部损失。李枫同时表示,北京保协目前没有接到过有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