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刘畅报道 去年以50.5亿元夺得北京“地王”、后来又被收回土地的北京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真的面临诉讼了。昨天,投资者黄某某委托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处罚大龙股份公司的申请,这是启动诉讼程序之前的第一步。《申请
书》提出,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投资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顺义地王”)中存在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人黄某某造成损失。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表示,大龙股份应承担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龙股份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竞买“地王”后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未在适当期限内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构成虚假陈述行为中的“不正当信息披露行为”;二是大龙股份公司存在误导性虚假陈述,尤其是在被暂停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后做出误导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