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重组审批权限下放 央企整合步伐提速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作者:刘丽靓
2010年02月26日11:31

  “中央企业数量一定会降到一百家。”今年年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一次会议上表示,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必须重组,必须调整。

  根据国资委资料,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至今,央企数量从196家减少到128家,基本上保持了每年重组十多家的速度。而面对未来的一年至少还有28家央企重组。

  “显然,今年央企要加快减个数的步伐,如果全由国资委来抓的话,实际上是抓不过来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记者表示,为了完成今年的任务,这也是促使国资委权利下放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在日前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中央企业在本企业内部实施资产重组,符合此前下发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境内企业协议转让事项的,由中央企业负责批准或依法决定,同时抄报国务院国资委。也就是说无需再上报给国务院国资委审批,此外在央企重组地方国企方面也减掉了地方国资审批这一环节。

  “以前协议转让报批至少得数月至半年,按照该规定,审批权力下放后,将大大提高央企重组的效率和速度,重组的成功率也会相应的提高。”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望开雄律师对记者表示,在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与整合方面,相当于央企有自主决策权了,从制定方案到决策、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出现过去报国资部门不批准而发生的半途而费的情况了。此外,由于多数央企控股数家上市公司,非上市资产与上市公司的重组与整合呼声很高,重组审批权限的下放和效率的提高,无疑将加大央企上市公司重组和整合的力度和效率,预计2010年央企控制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案例将增多。

  李曙光表示,实际上,国资委对这个问题早就开始考虑了,就是在权限范围内进行逐层授权。如果国资委是一个航母级的资本运营中心,他把审批权在一定的范围内下放到直属的央企,其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完成今年央企减个数的目的,发挥各个央企自己独立进行重组的积极性。可以说,只要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手上,办事效率就会低,流动性就会很差。如果权利放低一格,就会加快资产的流动,交易就会比较活跃,同时让地方国企有更好的积极性。

  他指出,这种权利的下放,从国有资产法的角度来讲是不违法的,文件中特别强调的是“央企内部”,因此不涉及到国有股的出让、转让,不涉及到《国有资产法》所规制的内容,无非是央企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而如果涉及到国有控股权或者整体国有股的出售则是需要国资委以及本地政府的批准。他同时指出,权利下放一定要有清晰明确的规定,要防止出现国有企业划拨或协议转让给另外一个国企出现被私人化,被利益相关方侵占的现象。

责任编辑:克伟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