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称,四川长虹曾以办理房产证附加条件要求范德均“噤声”;长虹方面称,长虹是很讲人情味的地方
任珉 李晓晔
随着四川长虹被前员工举报财务造假,双方连日来展开激烈交锋。
3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收到了来自与范德均熟悉的知情人士提供的两
份新证据,拟证明四川长虹曾试图通过给范德均的一套房子办产权证为条件要求其噤声。据上述知情人士的说法,四川长虹一直将范德均的房屋产权证扣押其下,在当范德均提出取得该证时,长虹却以产权证为要挟,要求范德均不得做出损害长虹利益的行为。
对此,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斥之为蓄意报复。
而此前刘海中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就房子产权证一事提到,四川长虹是个很讲人情味的地方,范德均出狱后,公司考虑到他曾经是老员工,还是把房产证给了他。
2月26日,四川长虹拿出范德均的一封书信,证明他举报是为了给自己翻案,涉嫌报复公司。
“长虹现在对范德均所提出的质疑不做正面回应,反而对范德均一再进行人身攻击,现在有必要把这份证据公布出来,让公众知道真相。”上述知情人士如是向本报解释他公布新证据的动机。他还指出,“我对这份证据的提供比较顾虑,因为范德均本人不太主张提供。”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在2007年年底四川长虹非公开增发被否之后,2009年证监会批复四川长虹30亿可转债融资之前,四川长虹曾经几次同范德均谈判过,让范德均提要求。但是范德均一直以来只提了一个要求———要求长虹承认当初报了假案。双方均不作让步,谈判未果。
时间到了2009年5月25日,范德均向四川长虹打了一个申请报告,要求长虹给自己办理1998年12月已经缴清房款的长虹电子集团高水第五福利区一套房子的产权证。
2009年6月11日,杨军伟(四川长虹资产管理部部长)和四川长虹总经理刘体斌分别予以“同意”批复。但是,这一批准带有一个附加条件:范德均不得将所知道的长虹的事情公之于众。在这份知情人士提供的申请材料上,可以看到一段话:“请法务部协助要求范德均不得做出任何有损长虹利益的行为”。落款名为杨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