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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再融资 “ST”房企着眼破产重整

来源:《证券时报》
2010年03月04日04:03
  证券时报记者文武

  本报讯房地产公司再融资审核重启的消息公布后,地产股出现了大幅反弹。不过,对于大多数刚刚借壳注入房地产资产,尚未脱帽的“ST”房企来说,再融资依然遥不可及,破产重整才是手中最后一张王牌。

  某ST地产企业股东方代表向记者表示,虽然管理 层已准备重新审核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申请,但他们对此并不乐观,原因是经营正常的房企融资数量已极为庞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提出再融资方案,并经过股东大会通过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已有27家,提出权益类再融资计划但尚未通过审批的房企则有38家,涉及金额最高可达730亿元。如此巨额的融资量,显然不可能在短期内获批放行。因此,虽然不少ST公司在注入房地产资产后有望盈利并摘帽,但再融资依然遥不可及。更何况,此次监管部门采取了“部委联动”、“区别对待”等办法来对房企融资行为进行规范、限制和调节,以进一步拉开房企之间的差距,加速行业洗牌。这样看来,“ST”房企的融资机会就更小了。

  目前,破产重整依然是诸多ST“房企”手中最后一张王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共有24家A股ST类上市公司和1家B股ST类上市公司已经或正在进行破产重整,其中不少是房地产公司。部分ST公司在地产业务注入之后,新控股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就债务清偿率展开博弈。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破产重整由法院主导,基本目标可控。只要新控股股东最大努力地提高了清偿率,一般都能得到绝大多数债权人的认可。同时,破产公司的债务可以依据法院裁决获得金融债权人的豁免,从而产生巨大的重组收益。这就是许多ST公司选择破产重整的原因。目前,ST鲁置业、SST合金等注入地产后已扭亏为盈,而ST兴业等仍处于负资产状态。

  有分析认为,目前相当部分ST公司的主要债务来源是违规担保所形成的或有负债,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如果能够通过破产重组和债权人就清偿率达成一致,则相当于回转了此前已计提的资本金,形成了可操作的“债转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既免除了巨额债务,又增加了资本金,可谓一举两得。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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