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卡、钓鱼、诈骗、涉黄、涉毒……电子支付在中国产生的时间并不长,但与其相生相长的各种问题却接踵而至。
“中国电子支付行业鱼龙混杂,发展很不规范,亟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对记者表示。贺强向
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交了《规范和发展电子支付业》的提案。
据悉,我国电子支付服务产业产生时间不长,但发展迅速。2005年以来我国电子支付产业连续4年增长率超过100%,2009年交易量达5766亿元。根据艾瑞咨询的预测显示,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4500亿元。
除了上述各种问题外,银行和第三方电子支付之间也存在微妙的竞合关系。“这些归结在一起,最重要还是政策监管的空白。”贺强说。
电子支付企业——支付宝的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具体的业务操作层面,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一直在不断完善自身业务。但政策监管的空缺,却纵容了乱象丛生的生存环境”。
在与银行的关系上,上述支付宝人士表示,“在个人业务方面,第三方支付和银行之间是不存在竞合,更多是合作。在企业级业务上,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壮大或许对银行有一定影响,但支付宝严格规定除电子商务的业务之外,不涉及其它企业级业务。”
据了解,支付宝与银行之间也在不断探索可行性的合作关系。例如:支付宝此前推出的卖家信贷服务,该服务的贷款资金是由中国
建设银行提供,支付宝与建行总行合作,具体执行由浙江分行进行。
该人士告诉记者:“电子支付行业发展最大的瓶颈不是业务层面的完善,而是缺乏政策监管,导致行业对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直都未有清晰的界定。”
这使得电子支付虽处在高速的发展列车上,却一直如履薄冰,未能展开拳脚大规模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据记者了解,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以靠向商户收取服务费方式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个商业模式的弊端是依赖于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作为支撑,目前行业领先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依靠淘宝网、卓越网等能维持运转,而中小型的电子支付公司由于客户数量小,营收难度大,这诱使它们通过一些非法手段传播淫秽物品等获取收益。2009年7月,公安机关就曾破获了河北爱城网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传播淫秽物品等案例。
“由于监管的缺乏,各类第三方支付公司鱼龙混杂,扰乱行业秩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但我国电子支付行业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企业。”贺强说。
不过,种种迹象表明,国家对第三方电子支付的政策监管正在加速运转中。央行规定国内从事电子支付的非金融机构在7月31日前进行备案登记。此后,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对发放牌照的呼声日渐高涨。而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在2009年12月举行的中国网上银行年会上表示,央行下一步要给快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牌照。“央行从备案登记、摸底行动,到央行高层最近表态等现象来看,国家队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态度,相关的监管政策应该很快就会出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贺强表示:“我希望通过提案,呼吁有关部门尽早完善有关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引导,防止电子支付企业的无序化发展及违规运作导致的风险。”
在该提案中,贺强表示,国家应该出台支持电子支付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包括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待遇、设立电子支付发展专项基金、设立国家电子支付服务创新试点示范、在政府采购及公共事业缴费中优先使用电子支付服务、为创新型电子支付平台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
“这些工作可以由工信部、科技产业部、央行、银监会和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的配合落实。”贺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