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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促进稳定就业和居住农民工落户城镇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3月08日08:44
  据新华社电我国将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促进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这是日前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发布的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提出,国务院农民工办要会同公安部、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履行同等义务。

  同时,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创新支持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生态环境,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集聚。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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