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遭遇“高税率”之忧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增加社会就业的重要方面,也是利润相对较薄的产业,非常需要国家财税政策的大力扶持。但目前,国家在增值税征收方面存在一个政策漏洞,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税率高
于国家规定17%的实际工业税率,不仅没有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而且比一般工业企业的税负还重。据调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按照工业增值税税率17%执行,但是扣除原料的税率则按13%;这个13%的税率是国家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优惠税率,即优惠了4%;如果深加工企业的原料扣除税率为17%的话,则4%的优惠就享受到了;而按照13%扣除就享受不到这种优惠,等于初加工阶段的优惠部分又被深加工阶段给“找补”回去了。也就是说,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率高于工业企业17%的税率。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承担这样不应有的高税率,无疑会妨碍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建议:
1、由国家财税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纠正这一政策漏洞,即按17%的税率收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
2、对于多年来超标准征收的税款,采取合理合法的办法(如逐年抵扣应纳税款)加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