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高院发布《2009年度金融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上海法院金融商事纠纷、金融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针对上述领域中的重点问题提出建议,尤其是建议引导民间融资正规化,抑制地下金融违法犯罪。
《白皮书》透露金融商事案件与金融犯罪数量都迅速增加,2009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17184件,同比上升56.14%;收案标的总金额为139.28亿元,同比上升107.39%。上海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896件,与2008年同比增长59.43%。
在审理金融案件中,法院方面也发现民营企业融资需求迫切,却受限于融资渠道而求贷无门,致使一些企业通过非法集资等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巨大的民间资金因正规投资渠道不多而转入地下钱庄等地下经济领域,给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犯罪以可乘之机。
上海高院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金融创新,拓宽投资与融资渠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限制,增加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可行性。构筑民间融资平台,将民间融资纳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疏导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抑制地下非法融资、非法经营,促进活跃而又规范的证券市场的发展。适度放松外汇管制,满足合理用汇及外汇理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