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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规定比新规更严厉

来源:东南快报
2010年03月12日04:05
  今后开发商拿地资金链被掐得更紧了。据记者了解,福州市在保证现有保障房建设用地供应基础上,还明确在旧屋区改造地块中需按安置房总量的2%配建廉租房。

  而目前福州现行成交地价付款方式,是要求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50%、20%、30%)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保证金为出让最低价的10%左右。

  “比起国土部新规,福州现行的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来得更严。因为我们是要求全部价款要在半年内交清。”福州市土地部门相关负责人说。福州房产专家江映辉则称,对中小开发商来说,可能拿地更趋于理性。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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