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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供地计划公布前不得出让住房用地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刘宇鑫
2010年03月23日08:37

  增加总量:以前五年平均供地量为基数并适当增加

  保证比例:分解落实保障房、中小套型商品房等用地,总量不低于70%

  严格标准:在划拨决定书中严格限定保障房套数和面积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各地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公布前,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昨天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各地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也将加大力度监管供地计划落实情况。

  在昨日的视频工作会上,贠小苏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要明确并适当增加总量,要按照制定的2010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或提供城市居民住房调查统计情况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在今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后,统筹新增和存量,以前五年平均年均供地量并适当增加;优化调整结构,把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今年300万套保障性住房、28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在各地供地计划中落实。

  贠小苏要求,各地务必把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供地要求,分解落实到拟供宗地。要重视计划实施,一方面及时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的地块,另一方面尽快细化落实土地开发建设所需各项前提条件,使已确定的地块能够按计划上市供应。

  在保障性住房供地方面,各地要将3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纳入今年供地计划,并根据建设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明确供地时间和政策,在划拨决定书中严格限定保障房套数和套型面积,严格规定开竣工时间和违约处罚条款,确保按时交房。

  

责任编辑: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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