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征个税尚待深入研究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的政策还将进一步研究。
张平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做出如上表示的。他同时表示,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我国将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强化老百姓的收入预期与消费信心。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研究降低个税税率;或现有税率不变,提高纳税级差;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此外,致公党中央也建议以每一个家庭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在综合考虑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和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缴纳相同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同负担的家庭缴纳不同的所得税额。
这样的提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发改委牵头制定。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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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