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产业经济 > 房地产

二次房改争议再掀高潮 该不该补贴“买房者”?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3月23日15:31
  近日,一则二次房改方案提交国土资源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新闻,搅动了业界和社会关于房价大讨论的舆论氛围。14位房地产界专家联名上书,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并提交了二次房改的意见稿。这是一份来自民间、旨在实现中国人“住有所居”梦想的二次房改建议。

  二次房改的提法并不是今年刚刚提出,2009年4月,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就提出了二次房改的建议,认为平租房等由政府提供的房子应该占到50%。2009年9月,14位房地产专家联名上书,将一份二次房改方案提交国土资源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而直到今年,二次房改才作为正式的方案在两会上得以提交。

  所谓“二次房改”,是相对于1998年的“一次房改”而言,二次房改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基本方向就是由政府主导提供住房服务。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的“三三制”。

  具体来说,三种住房制度及相应的三种供地方式是指:低收入人群实行保障性住房制度,由政府划拨方式供地;中等收入家庭实行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采用“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的“四定两竞”招标用地;高收入家庭沿用商品住房体制,以“招拍挂”方式供地。此前,“二次房改”发起人李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三种人群将按20%、60%、20%比例实行。也即只有收入最高的20%人群需要购买商品房。三支队伍则是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及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与现有的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并举的“二元”住房模式相比,二次房改最大的特点是多了一个针对中等收入人群的公共住房制度,也即将“夹心层”从买房中解脱。

  二次房改方案从诞生那一日开始,便惹起了无数争议。而这种争议随着楼市的疯涨与日俱增。这份看起来很美的“乌托邦”一样的建议究竟离现实有多远?能够真的彻底保证居住的公平?这无论在业界,还是在民间,都争议连连。

  相对于专家团队对于操作可行性的专业建议来说,民间的疑问则更为直接。其中一个主流的观点是:该不该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补贴“买房者”?这是一种劫富济贫?还是一种漏洞连连的“伪公平”?尽管80%以上的民意都在双手双脚支持“二次房改”的探讨。

  居者有其屋是恒远的一个梦想。在房价高企的当下,有些人选择继续做梦,有些人不再相信有梦。等待“二次房改”,就是这样一个模糊不清、或远或近的梦想。(詹青)

  先谢国家,再谢“二次房改”

  细细学习了一通“二次房改”的精神后,真个让我泪流满面,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啊。虽然我由衷地想感谢“二次房改”发起人八辈祖宗,但是当我清清喉咙,正色想要开口的时候,路人甲踢了我一脚,说:先谢国家,再谢“二次房改”!

  本人生不逢时,没能沾到“一次房改”的福,面对逝者如斯的岁月,比岁月跑得快的房价,咬咬牙成为房奴,从此没有了梦想,没有了激情,剩下的就是这套将统治我20年的房子,还有心头仅存的一点点“账面财富”的虚荣。

  眼看,“二次房改”的曙光初现,如何不让我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正在我发表身世感叹的时候,头上被一位不靠谱80后小老弟敲了一记,“念你个鬼,尔等早买早幸福,还在这里假惺惺,眼看我等80后娶妻无门,做房奴尚且不可得”,小老弟一声棒喝,让我突如慧能通悟,呜呼,鲁迅先生妙言:世界上仅有两种人,做稳了奴隶者,梦想做奴隶而不可得者。箴言也!

  “二次房改”之令人激动之处便在于此。莫大功德在于打破国人奴性。被一套房子征服,真他妈憋屈。有头发边个想做癞痢?翻身房奴要解放,赫赫那个嘿!

  不过,话说回来,前提是你要天真并固执地相信:“二次房改”能实现,最好是写一份保证书,保证自己不要被恼人的房价、开发商的理论、还有丈母娘的唠叨动摇了你的决心。

  假如是如此的话,那好吧,请你继续保持你的激动,等待。

  顺便告诉你一声,我的选择是,在谢了国家,谢“二次房改”后,把我的存折和刚刚买来的彩票妥善放好,继续研究报纸上的楼市广告。(詹青)

  二次房改,还是缓缓劲再说

  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已经列入本次人大会议的正式议案。根据二次房改的“三三制”设想,将会形成三种住房制度: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供地方面实行政府划拨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招拍挂”供地三种方式,此外,将有三支队伍参与建造: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听起来一切都挺美,只是真要笔者举手赞成,恐怕不会。

  原因是怕二次房改将重蹈“医改”的覆辙。我们大家都亲历过几次医改,改了几次之后,全国的医疗水平是否有因此而提高本人不得而知,但在经过所谓的药物政府招标之后,医疗费用在不断上涨却是有目共睹。而这次的“二次房改”提案中,建议有三支队伍参与建造,包括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政府我们当然相信,可是,在屡次的精简机构以后,在处理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纷繁的事务之后,政府还有如此多的精力投入到如此大量的住房建设中去吗?如果政府没有足够的精力,估计参与建设的主要队伍就是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但所谓的“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是由些什么人组成?如果缺乏监管,是否会打着“公益性”的旗号,在得到了政府低地价甚至零地价的支持后,行“营利”之实?这却怕难以监控。

  怕的原因还有,怕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的厘定不太准确,带来新的不公平。目前我国税收负担最重的,其实是那些无法避税的所谓“高级打工者”,这些人已经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的税收,但他们的贡献既没有和日后的养老金挂钩,如今恐怕也要被划分到高收入家庭的圈层中去。让他们在承担高税负后,既难以享受政府的福利,又买不起商品房。这样的情况下,不知是否会形成不努力工作可以住公房、努力工作没法住公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怪圈,由此而养出一群懒人,造成生产力的普遍下降。

  更怕的原因在于,我们曾经看过或听过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事实,有钱人的收入本来很多时候就是我们不知道,也从来不上税的,再搞这种“三三制”的二次房改,珍贵的公共资源不知道会否被某些很有关系的“伪穷人”所挤占。

  “二次房改”或许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如此多容易疏漏的地方,只要有一处没管好,都可能造成全盘失败的结局,带来新的意义上的不公平,既然如此,二次房改,还是缓缓劲为好。(梁栋贤)

  就应该为中低收入购房者买单

  人民和人民之间,也经常火拼。

  “二次房改”列入人大议案,就不断有反对的声音出现,其中的一种声音,就是认为“二次房改是拿纳税人的钱去为购房者(应为中低收入,下同)买单”,因此对二次房改大加鞭笞,这算是向那些可能享受到二次房改好处的人开火了。

  发出这种声音的人,要不就是高收入者,要不就是已经买了房并且无力再次买房者,要不就是觉得自己永远不会买房者……总而言之,就是从二次房改中得到好处几率很小的人。

  看来,经过两千多年之后,陈胜吴广的传人依然强大:要不大家都能得到好处,要不大家都没有好处。也不想想,税是早就已经缴交了的,不拿来建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也会用在其他方面,甚至还可能会莫名其妙消失掉,总之是不会回到纳税人的口袋。既然如此,何不让大家所纳的税有更好的用途?

  再说了,世界上的事情总是千丝万缕,“拿纳税人的钱去为购房者买单”,说不定辗转之后也会给持反对意见者带来益处。例如,“拿纳税人的钱去为购房者买单”之后,买房者就可以有更多的钱去吃饭、去买衣服……这不就给开餐厅的、做衣服的高收入者带来了好处吗?“拿纳税人的钱去为购房者买单”的二次房改一旦得以实施,中国快速上涨的楼价将有望得到抑制,如果楼价稳定,那些买了房的人不是可以再次买房以改善居住条件吗?“拿纳税人的钱去为购房者买单”的二次房改,核心就是让不同收入的人都有合适的房可买可租,即使是觉得自己永远不会买房者,也有了更多选择,多选择不是比少选择更好吗?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中国人有很多妨碍致富的坏习惯。在我看来,为眼前小小利益所蒙蔽,看不到更长远的利益,也算是妨碍致富的坏习惯之一。有这样习惯的人,很难富裕起来,即使偶尔富了起来,也很难变得更加富有,甚至难以维持。因此,必须丢掉这样的思维方式与习惯。

  而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我国现阶段面临着两大突出矛盾: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二是社会成员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突出矛盾。因此,加强社会再分配,既有现实性,又有迫切性。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依法为穷人修保障型住房,解决失业、医疗、教育,属于社会再分配问题,有助于缓解我国现阶段面临的突出矛盾。

  所以,于公于私,都应该“为购房者(当然是中低收入)买单”。

  当然,如果因为二次房改的原因又要多交税,那就另当别论。(张秀钦)

  让富人们出多一份力

  近年,我们看到很让人欣喜的现象,不论是房地产商家,还是其他行业的老板,纷纷投身于慈善事业,捐资助学也好,捐建校园、爱心中心等等也罢,对需要帮助的一群人而言,确实是如阳光照耀大地。撇开一些作秀的不说,我们不能否认的确有很多人心怀热忱救苦救难。为何这些富人们都会选择慈善这条路?有经济学家分析,当人们随着年纪、知识、权利乃至财富的增加、渐渐地从物质的追逐中脱离出来,便需要去发掘生命中另外一些抽象的、形而上学的价值。而慈善便是很好的、让富人们获得精神愉悦的一种方式。

  说富人,说慈善,和本期要讲的二次房改有何关系?有。此次专家们提议的二次房改,说白了就是由政府为一部分人(或者说是中低收入群体吧)提供住房保障,由政府来替他们买单。政府的钱从哪里来?当然是我等百姓纳税人了。本人虽然也是工薪一族,纳税也不多,但是对于将钱用以国家作为保障工程的补贴,我也不会反对,毕竟“本是同根生”,也不忍心见如此多人居无定所。我要说的是,在这一方面,经济实力雄厚的富人们,应该多出一份力,为国家的金库多做贡献———多多纳税。

  然而,商人的本性便是逐利,正所谓“存商理,灭人欲”,在商业社会还不是非常成熟完善的这个阶段,想让具有雄厚资本积累的商人们做出更大的慈善,恐怕也不是容易之事,起码,仅仅是靠他们的自觉是不行的。需要用外力帮他们一把———适当增加他们的赋税,让政府具有更多资金帮助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一个企业家能成就大事业,离不开最底层的员工,否则,社会就不会出现每年春季的民工荒,这“荒”,对老板而言就是“慌”。假如每个工人居所稳定、生活安定,为企业带来高效率是顺理成章的事,但若每个干活的人都无法安定,就无法谈企业产值了。因此,对富裕阶层适当增加赋税、帮助解决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其实也是在回报纳税人自身。

  社会需要和谐,但我们反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虫,因此假如二次房改真要来了,对于保障性群体的圈定必须十分明确。一个出来工作两三年就想买房而买不起房的人,若也被纳入保障性范围,那是绝对举双脚也要反对的。(陈玉霞)

  用限价房解决夹心层住房有利有弊

  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

  “二次房改”已经列上人大议事日程,看来势在必行。其核心内容是将住房分为公共产品、半公共产品、商品三部分,分别按不同的供地方式和不同的开发者来建设。公共产品主要是廉租房、经济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半公共产品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

  其实,所谓“三三制”,主要还是针对夹心阶层这一个部分。因为目前低端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明确由政府来解决,而市场部分则是由开发商来解决。比较难解决的是中间的夹心阶层,这部分人群既不能享受保障住房待遇,又难以承受市场高房价的负担。

  韩世同指出,用于解决夹心阶层住房的既有公共产品也有半公共产品,对于属于公共产品的经济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可能争议不会太大,因为没有出现产权转移的问题。而对于半公共品的限价房则争论很大,焦点主要集中在到底该不该用纳税人的钱来建限价房的问题。

  其实,前两年广州已经就此话题展开过激烈的讨论。合富董事长扶伟聪明确表示反对政府建限价房政策,理由是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让富人心理不平衡,又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应取消限价房。

  此语一出,舆论一片哗然。有人认为住房是生活基本资料,不能完全由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还是要在住房领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也有人认为,这个政策是合理的,符合中等偏下家庭的需求。韩世同则认为,在高房价的条件下房地产处于暴利增长时期,这实际上是对广大中低收入购买者变相剥夺。而作为政府,在某种情况下推出限价房,是值得肯定的事,正所谓“没有限价房哪来低价房”。正是由于限价房的出现,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抑制房价虚高不下。但限价房的确存在一定的弊端。虽然,香港的居屋和新加坡的组屋都是类似的产品。香港和新加坡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都可以用纳税人的钱来建居屋和组屋给夹心层居住,我们却反倒不行,这是说不过去的。但由于环境和条件的差别,一些海外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入国内就变形走样。

  例如,国内出现不少开高档车住保障房的现象,官员利用保障房来寻租的现象。而香港和新加坡一旦发现违法申报行为,就必须要巨额罚款或监禁半年。还有就是目前的限价房运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一是投资主体不应该由开发商来担当,而应该由非盈利的机构来运作,但也不应有政府机构直接运作,难以监管和保证效率;二是定价方面缺少调解机制,卖地时就要确定销售价格,使得限价房售价不能在一定幅度与市价同步涨跌,但如果采取政府预拨土地根据市场变化来定价,限价房就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三是选址过于偏远,对工薪阶层而言,交通和生活配套都严重不足,难以安居乐业,应该也像经适房那样选在交通和公共配套比较好的地段。(整理/赵亚洲)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田瑛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