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钢企和贸易商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发明各种方法行贿,
所求的不过是能够买到铁矿石
行贿为什么
看似普通的铁矿石,却引发了疯狂的争夺。力拓案情展示的中国铁矿石贸易市场乱象令人触目惊心。为何中小钢企和贸易商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发明各种方法行贿,所求的不过是能够买到铁矿石——一部分企业行贿是为了能以长协价格买到铁矿石,另一些企业则只是为了获得一个买矿的资格,甚至只是以现货价格从力拓买到铁矿石?
3月29日下午,力拓中国四名员工涉嫌“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在上海正式一审宣判。力拓驻中国首席代表胡士泰获刑10年;在力拓中国销售团队任职的其他三名被告:葛民强被判受贿罪6年、侵犯商业机密罪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刘才魁受贿罪5年、侵犯商业机密罪4年,合并7年;王勇受贿罪13年、侵犯商业机密罪3年,合并执行14年。
此外,胡士泰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力拓当天下午发表声明,开除胡士泰、葛民强、刘才魁、王勇四位涉案员工,称他们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力拓公司行为准则。
力拓案已经收尾,但只要中国对铁矿石的旺盛需求还在,围绕着铁矿石的疯狂争夺就不会受到一丝影响。
长协门槛
力拓案涉案中国企业有20余家,其中鲜有国有钢铁企业行贿,行贿者多为民营钢铁企业和贸易公司,不乏“中”字头的国企贸易商身影。这些贸易商或行贿,或泄密,都只为从处于市场强势地位的力拓得到便宜的铁矿石。
铁矿石市场特殊的长协机制,以及由此在中国形成的长协价与铁矿石现货市场价之间的价差,制造了一个巨大的利益空间。
2003年之后,铁矿石长协价格远低于现货价格,差价最高时超过100美元/吨。有资质进口铁矿石而又手握长协订单的钢铁企业和贸易商,把铁矿石转卖到现货市场,即可轻松牟取暴利。因此,钢铁企业和贸易商无不希望获得长协铁矿石。
资深业内人士介绍,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国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大规模违约之前,力拓很少直接与贸易商和小钢企签署长协。2007年10月,必和必拓提出收购力拓,令力拓管理层面临业绩压力。金融危机时长到来,长协价高于现货价后,中国长协客户大面积违约,力拓的大门向小钢厂及钢铁贸易公司开启,胡士泰、葛志强等人有推荐长协客户之力,这引来诸多国内企业公关。
2008年12月,河北敬业公司与力拓新加坡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每年100万吨的长协。河北敬业公司负责人李慧明在作证时称,胡士泰是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有权推荐国内钢企成为长协客户。为使河北敬业公司成为力拓公司长协客户,李明慧直接给了胡士泰100万元人民币。
唐山国丰公司亦是在这一年与力拓新加坡公司签订铁矿石销售协议。唐山国丰公司总经理张震称,在此过程中,胡士泰提出要分30%作为好处费。“铁矿石卖方市场,必须要讨好胡士泰,才能长期稳定进口铁矿石,有长期发展的业务合作可能。”张震说。
钱来得容易,但胡士泰也开始担心直接收取钱款风险较大。2009年1月14日,胡士泰通过其朋友程奇逢的香港丰盛国际公司,以咨询费的名义收受唐山国丰公司关联企业香港国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与的钱款79.8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6万元。
2008年10月,另一被告葛民强帮助天津轧一钢铁董事长孟照勤获得长协,通过中间人获得了人民币30万元的好处费。
四名被告中,捞钱最大胆的当属力拓上海代表处销售主管王勇。2003年至2009年6月,王勇从天津荣程公司等五家单位索取或非法收受钱财共计7514万元。其中,仅向日照钢铁公司董事长杜双华就索取了900万美元,还收受人民币300万元,合计人民币6822万元。
杜双华称,王勇有权为力拓公司在国内钢企中选择和推荐长协客户。在王勇的帮助下,日照钢铁公司于2005年成为力拓公司长协客户。此外,王勇还在现货供应、船期安排、运费调整等方面为日照钢铁公司提供了大量帮助。
在侦查阶段,王勇称,900万美元是向其弟王伟经营的日照洁安经贸有限公司,及日照市大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该款来源于上述两家公司的铁矿石贸易收入,由杜双华帮忙转至王勇的香港银行账户,人民币300万元也是其为购房向杜双华借的钱。后王勇又辩称,900万美元是与杜双华的赌博赢钱。
检察机关查实,2006年至2007年间,王勇和杜双华共14次在同一时间出入香港、澳门等地。杜以支付货款的形式通过境外公司分别汇了700万美元、200万美元至王勇指定的香港渣打银行账户。
2009年,王勇提出要买房借钱,杜双华遂于同年6月安排两名驾驶员携带现金300万元驾车至上海,在世贸停车场将钱送给王。
为了能更安全地收到和转移贿款,2007年1月24日,王勇还在香港专门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公司达利高贸易有限公司(Danko Trading Limited),他的大部分受贿款都打往该公司在香港渣打银行的账户。根据侦查机关工作记录,在案发前,王勇香港八家银行账户上仍有港币人民币总价值近亿元。
资质之弊
即使没有长协机制,只要铁矿石市场仍然供不应求,铁矿石贸易中的寻租空间就不会消失。很多时候,钢企和贸易商不惜行贿也要获得的,只是购买铁矿石的资格,哪怕是以现货市场的价格买到铁矿石。
目前,只有112家获得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批准资质的企业,有资格进口铁矿石。但是,没有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力拓员工的“牵线下”,获得有资质企业的代购,如此力拓员工“一箭双雕”,双边收受好处。
安阳保泰盈公司行贿情形正是如此。安阳保泰公司没有直接从国外进口铁矿石的资质,必须依托有资质的企业。2007年,刘才魁告知安阳保泰盈公司董事长关书生,山西建邦公司准备购买力拓公司一船铁矿石,安阳保泰盈公司可以同一价格购买。
最终,在刘才魁的帮助下,安阳保泰盈公司购得4万余吨铁矿石。2007年11月22日,刘才魁收受关书生给的20万元人民币。同时,在刘才魁的帮助下,山西建邦公司也从力拓公司进口了一船铁矿石。为了与力拓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山西建邦总经理张锐给了刘才魁30万。
类似情形还发生在香港泛亚公司身上。由于该公司没有资格参与铁矿石招标,香港泛亚总经理高翔在刘才魁的安排下,以山东石横特钢公司名义参与力拓的现货竞标。每次招标前,刘才魁告知高翔招标的底价和其他买家的出价情况。2008年上半年,竞标成功后,高翔从个人汇丰银行账户提取了15万美元汇入刘才魁提供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
山东石横特钢公司外经处商运科科长李栋称,当时刘才魁表示,如果由该公司出面竞标,香港泛亚公司实际购货,有助于山东石横特钢成为力拓长协客户。后香港泛亚公司以山东石横特钢公司名义参加力拓公司铁矿石现货竞标,并由高翔所有的另一家公司出面与山东石横特钢公司签订了铁矿石代理协议。
2007年至2009年,经刘才魁向胡士泰推荐,山西安泰公司参加了三次现货竞标并中标。由于当时铁矿石市场供不应求,山西安泰公司如果不通过刘才魁的推荐,很难进入竞标序列,也很难直接从力拓公司拿到高品质铁矿石。为此,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刘才魁收受山西安泰公司副总经理郭全德39万元人民币。
2009年6月,山东华信公司给了王勇11.5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9.16万元)的好处,托他帮忙购买铁矿石。公司总经理拜文汇作证说,由于铁矿石是卖方市场,国内钢企很难从力拓公司购得现货,因此多次向王勇提出购买请求。王勇提出可以将达利高公司的一船货转让给山东华信公司,但要按照已定标准收取好处费。山东华信公司同意后购得铁矿石现货。
王勇还接受日照中瑞公司请托,帮助该公司购买铁矿石。2009年4月至6月,王勇收受日照中瑞公司总经理王东升给与的好处费38.5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3万元。
王东升作证时强调,由于铁矿石贸易处于卖方市场,国内企业很难购得现货。经过王勇推荐,日照中瑞公司加入力拓客户群,没有参与现货竞标,就直接购得铁矿石现货。
此外,2003年至2004年,王勇还收受天津荣程公司董事长张祥青300万元人民币,至于利益交换,张祥青称,王勇为天津荣程谋取的利益仅在于多装运了铁矿石。
首钢国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矿业部部长谭以新,除了负责洽谈进口铁矿石问题,还一直代表公司参与中钢协的工作,他在参与中钢协于2009年6月8日举办的有关下一步铁矿石谈判工作的会议后,主动联系胡士泰等人告知了相关会议信息,其目的,亦不过是为了向胡士泰要到购买一船现货铁矿石的资格。
法庭认定的力拓所获得的关键谈判策略等商业秘密,包括2008年12月中钢协沙港会议内容、2005年4月无锡会议内容、2008年3月南宁会议内容、首钢公司减产信息、中钢协2009年66 号文、2009年6月8日中钢协会议内容等关键信息。
涉嫌向刘才魁泄露66 号文的莱钢国贸公司工作人员王洪九承认,之所以向刘提供该份文件,也是因为力拓公司在铁矿石贸易中居于强势,对中国钢铁企业在发货数量等方面具有制约力,为此需要搞好与刘长魁的关系。
力拓涉案员工承认,多年来,力拓公司因为在对中国铁矿石贸易中大多处于优势地位,故中方钢铁企业相关人员在力拓员工探询涉案信息时都会尽量予以满足。
不过,一位资深钢铁贸易商认为,上述信息其实通常在中钢协可以用钱买到,当然有个别价格底线的信息确属于机密。
中间人
四名力拓被告员工大部分受贿采用了直接收受形式,金额少则几万美元,多则上百万元。这些巨额的现金,有时就装在密码箱中,在酒店或者停车场直接过手,由行贿者送到被告手中。
少数案例中闪现了中间人的身影。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波,在葛民强和胡士泰的“潜规则”圈子里就是一个关键的中间人。
在涉案企业中,两家“中”字头国企贸易商的行贿角色颇为醒目。一家是中化国际,另一家是中建材。两家公司都是通过所谓“中间人”参与了铁矿石倒卖及行贿。
2009年5月4日,葛民强通过高波收受中建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吴翔13.5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2万元,葛从中分得人民币40万元。吴翔证实,中建材公司通过高波找到了葛民强,并在葛的帮助下于2009年购得力拓公司铁矿石现货。
高波在好处费到帐后,从中国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人民币40万元,在葛家中送给葛民强。法院认定,葛民强的居间协议、佣金等只是形式,实质是通过李涛、李波的公司平台来收取好处,葛民强证实,其和高波形成不成文的约定,由高波出面与钢厂谈具体收钱的标准,高作为“防火墙”挡在前面。法院认为,李涛、李波、高波系中介的事实并不存在,李涛等人收取的钱款并非中介费,他们只是受葛民强委托,出面操作具体受贿事宜。
2007年11月,被告葛民强帮助中化国际购买铁矿石,他通过朋友李涛、李波,分别以咨询费的名义,收受中化国际公司212万元、43.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9.8万元)。
中化国际冶金能源事业总部矿业事业部总经理梁若东称,2007年,经李涛介绍,梁若东与葛民强等人取得联系,并向葛表达了想购买铁矿石的意思。同年8月,中化国际公司与力拓公司签订了铁矿石贸易合同。
据李涛称,由于葛民强知道力拓公司现货标底,在招标前会透露给中化国际公司的梁若东,葛通过上述方式帮助中化国际在现货招标中中标。此后,李涛所在公司与中化国际签订形式上的“居间合同”,实质是葛民强通过此平台向中化国际公司收取好处费,具体分配由葛决定,葛从李涛处分得人民币35万元。2008年7、8月间,李波曾短暂接替李涛具体负责收取中化国际公司咨询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