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几乎涉及所有部委协同参与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将进一步升级。
昨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明确了重点行业近期的具体淘汰指标。
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通知中涉及到的十大产业均为产能过剩行业,因此,具体淘汰指标的颁布在短期内不会对资本市场产生太大影响。
各部委分工落实
近年来,我国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加强,而2010年短短3个多月时间,国务院和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淘汰力度的信号频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电力、煤炭、焦炭、铁合金、电石、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近期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
在3月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提交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提出,将进一步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而昨日颁布的通知正是对下一步工作具体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不仅如此,在通知附件中,除了规定各部门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分工外,明确提出建立由工信部牵头,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银监会、电监会在内的17个部委联合组成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机制”。
多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是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明确提出。
淘汰指标有所提高
“通知中对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与以往相比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杨宝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例如,通知要求,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而按照2009年“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钢铁产业按期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目前国内的钢产量依然有增无减,投资也不降反升。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就显示,去年12月份我国粗钢的日均产量为153.7万吨,到今年1~2月份日均产量上升到174.4万吨。
一位国有钢铁企业的高层对记者坦陈,针对新的淘汰标准,地方上的钢铁企业也有相应的对策,比如目前的标准是淘汰4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那么企业就新建500立方米以上的高炉,这样完全可以避免被拆除。“完全按照笼统的标准来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而对新建产能又无法处处控制,反而造成了越淘汰,产能越大。”
昨日公布的通知也让国内煤炭行业再起波澜。根据通知,煤炭行业年底前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
这意味着各省之前的计划将重新分配,之前各省已经确定了今年关停小煤矿的目标,总计大约在4000处,“关停的任务超过了一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一位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