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投资居民住房 不得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 不得参与房地产开发
□本报记者 丁冰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13日在出席“北大赛瑟论坛”间隙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细则会很快出台。
消息人士透露,《保险资金投资不动
产的实施细则》和《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行业龙头企业等未上市股权的实施细则》已基本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出台在即。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细则规定了“三不准”:不得投资居民住房、不得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不得参与房地产开发。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继续高歌猛进,市场风险加速累积,出于风险控制和审慎监管考虑,保监会高层曾公开表示“不动产投资细则出台没有时间表”,但保险业界对上述投资渠道的放开“望眼欲穿”。多位保险业投资人士表示,随着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全行业1.5万亿元资金配置压力巨大,保险资金迫切需要新渠道来分担投资压力,实现多元化配置,希望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能尽早开闸。
上述两部细则从开始制定至今可谓一波三折。早在2008年11月,国务院就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监管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的进程也在提速。
两部细则曾计划于去年国庆节前后出台,但出于完善保险资金运作管理机制的考虑,保监会决定在两细则出台前先制定出台纲领性文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因此细则出台时间被推后。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已为投资不动产做了充足准备。比如,年初中国人寿通过增持成为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此前也通过旗下的平安信托,与金地、绿城及蓝光等分别签订信托投资协议,承诺对上述房企的项目设计股权信托计划,共同投资优质住宅项目以及城市综合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