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从国资委处获悉,中投二号挂牌将是近一两个月内的事情,上半年肯定能够完成。
这意味着,今后央企中的“大鱼小鱼”将分开养。“小鱼”将放入“中投二号”。国资委成立之初就开始探索的三层架构的国资管理模式将在这里看到雏形,国资委在这个架构中将开始实现向“裁判员”的身份转变。
而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央企,则仍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国资委“教练员+裁判员”的身份也还将继续。
三层架构显雏形
“中投二号”,是业内人士对国资委即将挂牌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称呼。相对于中投公司下属被称为“金融国资委”的汇金公司,国资委打造的这家新公司,被参与组建的人士称作一个未来将有望主要运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业中投”。
消息人士透露说,未来这家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将有望采取董事会的模式,董事会成员将由国务院国资委亲自选派。
业内人士表示,“中投二号”的挂牌将成为国资委成立七年以来的一件大事,这也就意味着国资委自成立之初就开始设想的三层架构国资管理模式,开始初具雏形。
国资管理的三层架构,在国资系统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国资委成立之初,“两层架构”和“三层架构”就是一个学术界的热点话题。所谓的“三层架构”就是在国资委和大企业之间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有了这个资产运营公司后,就能实现企业当好‘运动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当好‘教练员’,国资委当好‘裁判’各就其位的状态。”上海天强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这样既可以帮助企业重组,完成结构调整的任务,而且随着‘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这一方式的逐步完善,又能促进国资委归位。”
只是,国资委走出这一步整整用了7年的时间。
近年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多次对央企表态:“三年之内要做到行业前三名,做不到就自己找婆家,否则我会给你找。”过去数年,央企间的“自由恋爱”已经将央企的数量从成立之初的196家减少到了目前的126家,业内人士笑称剩下的也都是些自己找不到婆家的了。
“现在是该国资委开始给央企找婆家的时候了,但是国资委这个‘特设机构’一直缺乏市场操作的手段,特别是现在各家央企的情况比较好,央企退出的难度会更大,因此也必须需要一个平台来帮助央企退出。”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专家表示。
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安林也表示,“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就像是国资委的一只高规格的手,通过这只手来做市场化的资本运作,实现央企重组和改革的目标。”
不过,祝波善指出,要实现上述整合的目的,“中投二号”的定位将是关键。“现在国资委的难处是政府和出资人的身份没有完全分开,一身两任。那么这个新公司到底是偏行政还是偏市场一定要定位清楚,如果定位不好,可能会出现此前上海、深圳等地曾经出现过的问题,中间层次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为只是将国资委现在的一身两任的状态从国资委转嫁到了这个新的公司身上。”他表示。
据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就未来的目标而言,国资委的自身定位将从现在的“一身两任”变成“两个主体各担一任”,也就是说国资委将回到监督者的职能上来,主要任务也就是选聘董事、考核董事和评价董事,而资产管理公司将承担起出资人的职能。
硬币的另一面
不过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和当初的设想相比,这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三层架构。
据上述国资委知情人士透露,即将挂牌的“中投二号”未来运作的资产将仅仅是目前央企中的小兵小将,这也就意味着还有一大批大型央企与这三层架构的管理模式无关。
熟悉央企的人都知道,在谈及126家央企时,经常会自然而然的将它们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53家大型骨干型央企,它们几乎都涉及经济发展的重大命脉、关系国计民生,而且它们的高层任免是中组部掌握的;另外一个阵营则是剩下的数十家央企中的“小不点儿”。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上述第一阵营中的央企将与“中投二号”无缘。消息人士表示,国资委对它们的监管方式将向国资委直接持股方向发展。
“大鱼和小鱼的养法将开始变得不一样。”上述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小鱼就让资产经营公司去养,国资委管好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了;大鱼则要由国资委直接养,国资委直接掌控的央企更加集中,管理幅度也会缩小。”
其实这一条路,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就已经明确。当时,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陈清泰就指出,国资委对未来央企的监管手段应该分两种,在某些特殊行业,承担或部分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公司,国资委应直接持股、控股或独资经营;而对竞争性公司,则应以赢利为目标,由“管企业”,逐步转换为“运营资本”,追求投资回报。
不过,国资委要直接持股这些“大鱼”,能否行得通?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特设监管机构,还保有多种行政性职能。一旦成为股权多元化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国资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并转变角色,为此不少市场人士建议通过“中投二号”来代理国资委持有上述大型企业的股份。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这种做法在地、市一级有可能实现,但是到了省一级就很难再推动了,更别说中央一级了。“因为这些大鱼的体量太大,至少现阶段交给资产管理公司养不现实,也很难实现。”他表示。
不过,他透露说,“中投二号”未来也不排除有从一个资金经营平台变成一个持股人的可能性,例如对于保持绝对控股的央企,国资委可以持有31%的股份,“中投二号”持有2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