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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被诉内幕交易获利3亿 一审择日宣判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4月23日10:42
  21世纪网讯 曾经的中国首富、国美集团董事局前主席黄光裕终于迎来了宿命审判。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历经12小时开庭审理,黄光裕的妻子、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一同受审。一审于晚间9时许结束,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据中新社报道,庭审中,法院起诉黄 光裕通过内幕交易股票,获取账面收益超过3亿元人民币。

  北京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行贿和被告人黄光裕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国美公司、鹏房公司、黄光裕的犯罪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 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国美公司、鹏房公司的诉讼代表人、黄光裕等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做了辩护发言。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此案的辩护阵容被外界认定为“黄金律师团”:有“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之称的田文昌律师最终成为黄光裕案的主辩,他与杨照东一起为黄光裕辩护。

  据《新京报》报道,羁押一年多的黄光裕清瘦许多,但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对三项指控均提出异议。对于单位行贿罪的指控,黄光裕表示,对此并没有授意,都是手下人去做的。而对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黄光裕指,他只是把钱打到其赌场代言人伍建华的银行账号而已。

  其律师辩护认为,被指控的8亿人民币属于黄光裕的个人财产,黄通过地下钱庄将自己的资金转出境外,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律师承认此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监管制度。

  而因单位行贿罪被起诉的国美电器一方的代理律师则表示,黄光裕向相怀珠等人提出请托的内容,跟国美无关,国美没有牟取不正当利益。

  黄光裕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黄光裕向公安及税务官员的请托没有“不正当”,两方律师都未就黄光裕具体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进行深入辩论。

  另据有关律师向腾讯财经表示,如果黄光裕在被指控的三项罪名中均被定罪,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最高将面临20年的有期徒刑。

  法庭只有30个旁听席。参加旁听庭审的,有黄光裕的亲属以及最高法院、北京高院有关领导。只有新华社的一名记者获准旁听。网易报道称,国美电器也派人参加庭审,不过国美电器尚未就创始人一审作出回应。有媒体此前报道,国美电器内部对此事下了封口令。

  庭审于晚上9时40分许全部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黄光裕于2008年11月17日被警方带走调查,历时15个月、数次补充侦查后,于2009年2月12日,黄光裕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指控黄光裕三项罪名。4月22日,此案进行第一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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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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