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太子奶“破产”之诉法律解读 太子奶在英属开曼群岛“被破产”一案震惊了太子奶集团高层,4月27日,太子奶集团副总裁韩月平等三名高管以及集团律师聚集北京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三位高管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应对“被破产”案件。“我们正在从法律上做准备,我们不会让花旗银行蓄谋已久的阴谋得逞。”韩月平这样告诉记者。
而北京庆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庆源则表示,太子奶的主要产业在中国内地,受中国内地的法律保护,清算人无权到内地清算太子奶的产业。
有律师认为,从此前的达能娃哈哈之争来看,花旗银行制造的境外宣告太子奶破产并企图接管太子奶的目的很难达到。
5亿贷款是蛋糕还是陷阱? “花旗的一系列行为,包括强逼抵押土地,单方在开曼诉讼,是造成太子奶经营动荡的最主要原因。”这是太子奶集团上上下下一致的看法。
说到花旗银行与太子奶是如何结怨的?韩月平告诉记者,祸起一项正常的放贷款业务。
“2006年,我们引入了英联摩根、高盛等三家国际投行的资金,当时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不错,花旗也积极地跟我们联络,希望给太子奶贷款,并保证是无抵押、无担保、低息的长期合同。”财务总监李颖告诉记者,在花旗银行的“盛情”之下,2007年9月12日,花旗银行联合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合作银行等国际六大财团,决定向太子奶提供5亿元无抵押、无担保的低息三年信用贷款。当年11月,这笔资金全部到位。
李颖称,据双方协议,花旗提供的贷款的月息为5.12‰,而当时国内贷款基准利息为月息7‰以上。
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及尔后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花旗银行本身的经营陷入困境。李颖告诉记者,几个月后,为了收回资金,花旗银行提出了一系列令太子奶无法接受的不正当要求。
“2008年3月,花旗向我们提出,在原利息基础上上调30%,经协商后,最后仍然上调了20%;5月,花旗用提前还贷迫使太子奶追加担保。”李颖说。不得已,太子奶旗下的7个子公司出具了担保;之后,花旗银行又提出要求太子奶提供厂房和土地抵押。出乎太子奶意料的是,在太子奶答应了这些要求之后,花旗银行又向太子奶提出了提前还贷的要求。
“花旗银行逼我们提前还贷那段时间,正是我们积极酝酿公司在美国上市的时间。”韩月平说,权衡再三,太子奶决定,不能因小失大。“对于花旗银行的所有要求,我们都接受了。”李颖表示,当时太子奶按要求立刻提前还贷3000多万元,并且提前支付利息1700多万元。
但是,太子奶的诚意并没有得到花旗银行的认可,就在太子奶将借来的土地抵押给花旗银行几天之后,2008年10月,花旗银行就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子奶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海外“破产”程序会不会只是传说? 今年3月30日,花旗银行在《株洲晚报》04版上刊登了一则中英文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对太子奶进行清算。花旗银行方面已经于2010年2月22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了呈请,当地法院于4月12日开庭。
4月14日,香港媒体率先曝出,英属开曼群岛大法庭委任香港保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太子奶的临时清盘人,对太子奶国内外的资产进行清算。
花旗银行这一做法令太子奶震惊,“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公司怎么在国外就被破产了?”韩月平称,按照2007年。他们与花旗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出现纠纷必须适用中国法律来解决。我们当时在合同中特别注明,“双方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因借贷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北京市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判决,为此目的贷款合同各方不可撤销的受该法院(中国的)管辖。”韩月平说,对开曼群岛大法庭的判决,他们除了感到莫名其妙之外,就是气愤。
太子奶认为,由于花旗的诉讼申请存在种种瑕疵,在国内的法律框架内无法达到其目的,所以花旗银行才通过开曼群岛的法律对太子奶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