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5月17日消息,因报道黑龙江省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瞒报矿难以及其大股东西钢集团改制涉嫌千亿国资流失一事,《中国经济时报》与该报记者赵卫民于2月25号被西钢集团诉上法庭。5月10日,原告西林钢铁集团所在地的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法院判决《中国经济
时报》与记者赵卫民败诉。法院判令上述两被告停止对西钢集团的名誉侵权,要求赔礼道歉,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0元人民币。
判决书显示,地方法院判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据是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西钢集团整体改制有关问题的函》。当初,西钢改制也正是由省国资委所主导。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及记者赵卫民认为法院判决不能令人信服,希望上级相关部门针对西钢千亿国资流失一事做深入调查,并表示将提起上诉。
关于西钢改制涉嫌千亿国资流失的报道是引发此次官司的直接诱因,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2月22日报道称,翠宏山铁矿在改制时并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估,而仅仅以区区2亿元的投入作价,涉嫌巨额国资流失。
据资料显示,翠宏山铁矿共计求得磁铁矿石量2129.4万吨、铁多金属矿石量1180.7万吨、多金属矿石量6619.9万吨,未来30年可开采的资源价值在2000亿元以上。
报道称,按改制时的约定,西钢管理层在改制后立即获得了西钢30%的股权,且资金来源为下岗、失业人员的职工经济补偿金职工,违反了大型国企管理层不得持股以及不得挪用职工安置补偿金等的相关规定。
报道中,记者同时也披露了国资流失涉嫌的方式以及涉嫌的相关利益人。
对此,西钢集团则认为,改制完全是在黑龙江省政府国资委的主持决定下依法进行的,而改制前的翠宏山探矿权是由翠宏山矿业公司的股东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享有,属于股东财产,并非翠宏山矿业公司资产,不具备评估条件。并认为,省国资委给省委宣传部的函中均已经明确说明。
在起诉书中,西钢认为文章基本事实严重失实,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改制,表述为作为改制样板的西林钢铁集团,因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而受到质疑。被告记者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前提下捏造出了原告改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事实。
这一说法得到伊春市西林区法院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除《中国经济时报》外,《第一财经日报》及《华夏时报》近期也曾对此事有深度报道,报道均指资本大鳄吴进良以2亿余元低价收购价值上千亿元的翠宏山铁矿,涉嫌国资流失。
引发官司的另一篇则是2009年5月20日《中国经济时报》刊发的由记者赵卫民采写的《“黑矿山”四天内涉嫌隐瞒两起矿难》一文。报道指出,西钢持股的翠宏山矿业公司,在无采矿许可证条件下采矿,发生两起矿难并未按相关规定上报,涉嫌故意隐瞒事故。西钢集团在起诉书中否认瞒报说法,并认为文章侵犯原告名誉。
2009年5月8日和5月11日,黑龙江省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连续发生两起导致3人死亡的矿难事故。
事故发生地在位于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局翠北林场南侧约3公里处的翠宏山矿业公司的竖井工地。矿难发生后,矿方并没有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随着一份“中止重组”的公告,资本大鳄吴进良收购西林钢铁集团(下称“西钢集团”)的资本神话终于走到了悬崖的边缘。
2010年 4月20日,一度被各路资金看好的重组概念股——天兴仪表,发布公告称“通德系重组计划中止”。突变的背后,是其对黑龙江省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西钢集团价值千亿资产的收购遭遇了国资流失的举报与质疑。
伊春市西林区法院判决书 |
伊春市西林区法院判决书 |
伊春市西林区法院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