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阵营即将大扩容。
截至5月18日,共有
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
招商证券和
华泰证券公告称,将参与股指期货。而有统计显示,四家券商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的资金上限达到了470亿元。
而记者获悉,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意愿也非常明确。截至2010年一季度,基金手
上持有的股票市值达到了1.8万亿元,如果这些基金全部参与股指期货,卖出期货合约的价值最高可达3600亿元。
基金、券商这些现货市场上主力的进入,将使其规避目前现货市场上T+1交易制度之短,而尽扬期货市场上T+0交易方式之长,从而改变目前完全被动挨打的局面。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基金、券商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只能以“套保”为目的,但如果监管出现疏漏,则期货市场上的T+0交易制度将使这些“大鳄”如鱼得水,但如果监管过严,则T+0对于这些机构来说将味同鸡肋,这一机制的灵活性对机构而言将大打折扣。
未必增强空头力量 5月13日,中金所透露已经受理并批准了首批套期保值编码以及相应的套保额度,很多人都认为这会加强股指期货市场上空头阵营的力量。
“这意味着以券商、基金为首的机构投资者进军期货市场的步伐加快。而现阶段机构入市后,无论是套保,还是套利,都会增大空方的能量。受此消息的不利影响,上周各合约均逆势下跌,期限越长、基差越大的合约跌幅越大。”某券商分析师在其研究报告中如此警示。
对于基金和券商如何参与股指期货,证监会在4月21日以交易指引的形式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须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有保本基金以及证监会批准的特殊基金品种能够豁免。
而券商的自营业务,也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同样需要经证监会批准。
由于基金和券商自营在现货市场上都是主要的多头机构,因此,对于基金、券商参与股指期货,第一反应就是它们只能做空,对此,某券商相关部门的人士表示,这完全是误解。
“当预期市场后市会反弹,为迅速锁定建仓成本,可选择买入套保;当对后市方向把握不明,或者预期后市会下跌,可通过卖出套保对冲所持证券头寸的系统性风险。”该券商人士表示。
实际上,在《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和《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中,并没有明确基金和券商在股指期货上的操作方向。
比如对于基金的相关规定是“基金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股票总市值的20%”。
“虽然从比例上看,基金持有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比例可以更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基金做空的动能更大,因为持有它们的基数是不一样的,假设一个基金规模是100亿元,股票仓位是60亿元,可以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也就是10亿元,可以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最多不能超过股票市值的20%,也只有12亿元。”某基金公司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表示。
上述基金公司人士认为,基金、券商在股指期货上是采取做空还是做多策略,只是跟基金对于未来的判断以及基金的仓位相关,市场主观认为机构进入之后必然做空未必正确。
套保与投机如何监管? “基金、券商在股指期货上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那么它们完全可以打着套保的名义进行投机。”某券商分析师认为。
该人士认为,只有两种情况下,机构的行为是可以明确认定为套保的,以基金为例,第一种情况就是新基金处于建仓期,为了减少建仓造成的冲击成本,可以预先在股指期货上建立多头仓位,锁定部分建仓成本。另一种情况是,当市场出现单边下跌的行情,基金仓位需要减仓,这时候建立一个空头仓位,基金在不用卖出股票就实际降低了仓位。
“其它情况下,特别是基金建立多头仓位,就难以避免投机甚至有操控市场获利的嫌疑。”该人士认为。
“有两种情况下基金做多股指期货的目的最难辨认,第一,如果基金首先建立一个股指期货多头仓位,然后集中优势资金,拉升一些权重比较大的成分股,从而获利,这并不违规,但是却难免有操纵嫌疑。”上述券商人士认为,“第二种情况是,假设基金现在仓位是70%,基金经理看好未来市场,那么买入合约价值等同于基金总资产10%市值的股指期货,那么他现在的仓位等同于80%,他认为已经达到建仓目的,在现货市场上后续没有任何的买入。这跟典型的买入套保并不一致,典型的买入套保是,基金建立了多头仓位后,买入现货,同时平掉期货仓位。” “第二种情况的延伸是,等到基金经理认为市场变化了,他看空市场,然后他就把多头合约平仓了,再买入空头合约,同时股票仓位也没有任何变化,如果这只基金反反复复如此操作,很难分辨它是在进行期货投机还是进行套保。”上述券商人士分析,“第二种情况的解决办法也有,为了监管便利,可以强制要求基金做买入套保策略时,直至最终在期货上平仓,并且买入了股票,才算完成一轮套保,但是这无疑是增加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不必要的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