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关注环境民生、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一项重要决策。为了能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鼓励本市老旧汽车淘汰更新,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延长 《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实施期限。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委获悉的。
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期限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同时受理期限延长到2011年1月31日结束。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本市共受理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申请补贴材料14000余份,实现销售收入近23亿元,政府补贴近9000余万元。从车辆更新方式看,转出更新占79%;报废更新占21%;从购置新车情况看,沪产车辆占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