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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举报人范德均被刑拘 律师称证人保护待立法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李晓晔 丁明勇
2010年05月21日14:38
    据材料。据了解,川监局对于该案十分重视,办案人员曾亲自去上海与黄建平会面,并跟范德均说,希望他能够提供更多的材料来支持办案。

  张李涛称,范在被捕之前尚未收到川监局的回复快件。她称,范此次被捕为四川长虹报案,吴江警方在带走范时透

露,刑拘理由是“多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除此之外暂时没有其他原因。”

  “奇怪的是,与吴江警方一道执行任务的还有一位四川长虹的高管”张李涛称,我老公看见他,当时就质问,你怎么来了,你代表什么身份,四川长虹领导凭什么和吴江警方一道?

  张李涛表示,本次刑拘十分蹊跷,因为范德均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上诉时候已经被驳回,做出了终审判决,刑已经服完了,怎么这个时候还以这个理由抓人?

  她称,与吴江警方同来的四川长虹高管还恐吓她,称:“范德均给四川长虹造舆论,给四川长虹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如果你也一样(找媒体),那范德均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她表示自己当时精神高度紧张,没看太清楚四川长虹这位高管,好像是四川长虹集团资本管理部部长杨军。

  而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则表示,自己正在开促销会议,对于范德均被刑拘一事是否由四川长虹报案,四川长虹集团是否有高管协助办案一事尚不清楚。

  证人保护亟待立法

  而范德均的代理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薛昌表示,我目前没有看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是刑拘还是非法拘禁还不好说,但可以确定的是,这是一种对举报人显而易见的打击报复。

  薛称,在场人士曾对范徳均被抓为何是以已经终审的“虚开增值税”作为理由提出过质疑,警方如是回答:“你要继续举报‘那个事情’,就抓你‘这个事情’”。显然,“那个事情”指的是范徳均举报长虹财务问题,而“这个事情”则是指范徳均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对此,薛昌既无奈又气愤:“这是又一次的国家权力机关对公民正当权利的践踏和为所欲为。”

  而来自南方报业的一位资深媒体人士指出,举报人范德均被刑拘无疑是相当令人失望的,自从某杭州著名食品饮料企业开了政府部门介入商业纠纷、报道的先河之后,公众举报、舆论监督的空间就被急剧压缩。范德均出狱之后就是正常公民,其同样享有“公民举报权”,范的被捕无疑助长了大企业动用国家权力机关为所欲为的气焰,这股歪风如果不能得到遏制,无疑是对更加广泛的大众知情权的践踏。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新闻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称,范德均如确实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绳之以法无可非议,同时,鉴于范德均正实名举报四川长虹,四川证监局也正在调查中。而刑事拘留兼有举报人与证人性质的范德均,系由四川长虹所在地的绵阳警方提出请求的,为避嫌与公正执法计,上级公安部门应对这一请求的初步证据进行实体审查,如发觉有人枉法行诬或打击陷害,也应绳之以法。

  同时,宋一欣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缺失重要的一环——即《证人、污点证人保护与处置法》,宜尽快建立、尽快立法,否则,敏感当口行敏感事、处置敏感人,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测、联想与误解,也对证人保护不力。

  微博:宋一欣:点评范德均被抓事件 长虹案 财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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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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