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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息披露锁定社会公众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05月27日09:56

  本报讯 针对保险公司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性强的行业特点,保监会将强化保险公司对公众的信息披露,鼓励其向公众披露更多的信息。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将于6月12日起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强调表示,保险公司对监管部门和股东的信息披露,已经在其他的法规文件中规范得比较完善。此次办法规定信息披露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而非某一特定群体。根据保险行业的经营特色,办法规定,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所经营保险产品目录及条款,高管人员简历、职责、履职情况,一年度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人身保险产品和商业财产保险险种的经营情况等内容也在要求披露之列。

  

(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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