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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政府负责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0年05月27日14:4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何晓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26日表示,为帮助困难群体应对一些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地方政府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周望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按照《价格法》的要求,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大部分省市近年来建立了重要商品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用于平抑市场价格波动。这次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是地方政府的职责,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和中央财政没有关系。

  今年以来,我国粳米、玉米等粮食品种,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以及三七等中药材价格上涨较多,既受西南地区旱情、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等不利天气影响,也与极少数经营者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密切相关。各地积极运用财政补贴、价格调节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建设大型生产基地,补贴生产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据介绍,湖南省全省用于扶持副食品生产的价格调节基金已占到当前基金使用数额的40%,省级和长沙市先后投入1600万元,支持建设长沙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邵阳市先后投入980万元,建设该市最大的白马田蔬菜基地。吉林、山西等很多省份也都对蔬菜生产、流通给予了很大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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