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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桥:六方面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作者:胡潇滢
2010年05月31日10:00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

  六方面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5月29日在出席中国证券市场20年回顾与展望暨第四届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上表示,要从六方面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第一是强化投资者教育,给予投资者适当管理,突出创业板企业的特征和风险,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创新投资者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使得我们的投资者教育更有针对性。

  第二是筛选优质的创业板上市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注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这是我们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最核心的一项工作,特别是对创业板的上市工作来说,如何避免钱越多越容易犯错的现象,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一项工作。管好、用好钱,是创业板上市公司最起码的责任。

  第三是强化创业板保荐责任,完善保荐制度,发挥保荐保姆加保镖的作用,而不是把保荐工作当成一个摆设、虚设,发挥保荐工作实质性的作用。防止重发行轻督导,重利益轻责任的问题。保荐工作中研究探索终身保荐制,研究探索持续督导的增值化。

  第四是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特别是快速退市,直接退市制度的建设,这对我们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保证。

  第五是探索证券民事司法救济制度,从法律上保证投资者的保护,这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证券市场重要基础。

  第六是做好创业板投资者保护工作,建立投资者保护体系。这方面也要注意五点,即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公益性和持续性。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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